“陪酒致死”何止是一场悲剧
工作有应酬、有接待,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般工作岗位上,似乎都是免不了的,成为了工作的一部分,接待的规矩也是众多,但其中必有一项,那就是喝酒功底,不管白酒、啤酒,惯例是接待领导级别越高的酒的档次也越高,酒喝得越多说明接待也越热情,酒量越好越容易得到认可。各种接待应酬拼酒之风,一度成为了压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精神上和身体上的一座大山。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这种奢靡浪费的“大吃大喝”之风在很大程度得到了扭转,但仍有出现了这种个别陪检查领导喝酒致死的悲剧。不得不说,个别不能代表整体,却也不能完全认定偶发中的必然性。
有职工陪酒致死,必然会给前来检查“被陪”的领导造成莫大的困扰,被撤职也是理所当然,其作为接待酒桌上的“主角”,完全有对接待方提出按中央规定进行简单接待的义务,更有及时制止“陪酒者”过量喝酒的职责,想必一般情况下,“主角”的行事风格对于接待方的影响才是决定整个接待方式主要因素。
对于一个单位来说,给单位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同时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必然是家中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为了一场工作应酬的陪酒游戏,搭上了卿卿性命。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工作不等于全部,除了工作之外,还有个人的生活和家庭,身体健康的重要性世人皆知,可偏偏还会有人为了“身不由己”的工作应酬,枉然葬送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为宝贵的生命,无疑是一场人生悲剧。
12月,是一年中的各单位各部门最为忙碌的考核月,各种考核各种检查、扎堆上台,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惯例。在年终的档口,中央在八项规定、反“四风”之后又相续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两个关于反对浪费和公务接待的政策规定,是在前有各种禁令的基础上更为系统、更有力度地细化标准,其现实意义重大。而蓬安县教育局副局长到校检查导致其陪酒的教导主任陪酒致死,在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吃喝”大政策环境下发生,又何止是一场悲剧。
令行禁止,关键还在于落实,在执行的缓冲地带,往往状况百出,让人始料未及。因此在这样问题高发的“重灾区”,更需要严格快速制度“扫盲”,把各种规定、禁令的盲区彻底进行清理干净,才能不让此类悲剧不断发酵。
【启示与思考】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而流长,几千年来,酒逐渐成为我们表达感情、交流思想、相互祝福的工具,家有喜事喝酒,朋友聚餐喝酒,官路升迁喝酒等等,连文人墨客都视酒为心灵寄托。
随着时代的变迁,在官场酒的意义发生了质的变化,它不但成了考量干部能力的一种无形标准,而且衍生出一系列不良作风的后续问题。黑龙江以务实作风抓整改的行动中查处的喝酒致陪酒人死亡的副省级干部,犹如晴天霹雳,而河南民警摔婴、河南临漳纪委干部醉酒打人,因酒违规违纪的现象接踵而至,带给我们沉痛教训的同时,也给予我们警示。
“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同志可放心”;“能喝一斤喝八两,这样的同志要培养”。这些在官场的酒桌上的俗语,我们能张口就来、耳熟能详,酒桌上谈事情,也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其实酒本身并没有错,只是人们的思想发生了太大的变化,所以有时酒在饭桌上起了反作用。我们的这位教育局长,只是到学校检查工作,却让陪酒人一命呜呼。
付晓光被降级之所以引人注目,既有陪酒人一死一伤的悲剧情节,也因勾起很多人官场被迫饮酒的痛苦回忆。更关键的是,高级干部因此被降级,再加上被公开点名,此举可谓点到了官场“逼酒风”的死穴。
适量、自由饮酒能使人心情畅快且有益健康。但是在一些地方的公款吃喝中,能够享受这种境界的人怕是不多。“领导想喝酒,部下必须陪”被一些干部视为比党纪更“管用”的规则。付晓光过量饮酒案例中的一死一伤两名陪酒干部,就是此规则受害者。
酒后未必能吐真言,但是酒桌上的确能够展示出领导干部的真实权力观,能够看出来这些干部的真实群众观。因为,他若真正关心和体贴群众,首先会尊重身边的群众、自己的同事和比自己级别低的干部。如果为了体现自己的所谓“权威”,听任甚至逼着身边人员以健康为代价饮酒,他对于群众的关心和体贴只能是装出来的。
中央颁布实施八项规定以来,公款吃喝等行为显著收敛,但是也极易反弹。中纪委今年四次对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和人员进行通报,其中一大批案例涉及公款吃喝,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吃喝风之严重。根治公款浪费,最有力度的办法是将此入罪;要给官场“逼酒风”降级,不妨研究如何将“逼酒”行为纳入政纪处理之列。设想,如果有明显“逼酒”行为就会有“降级”“摘帽”之虞,借“逼酒”耍威风的干部相信一定会好好约束一下自己。这能把大批干部从痛苦的“逼酒风”中解脱出来,以更好的身体、心态和更多的时间、精力,干自己应当干的正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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