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纲要》提出要抓紧制定改进完善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适时修订《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修订《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健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等等。
张希贤认为,这些具体的法规制度有很强的针对性。其中既有中国发展转型升级相关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的科学化问题,也有因执行起来易打折扣而备受公众关注的干部问责规定,也有与新时期党情变化、干部队伍变化相适应的制度调整。
再如,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则将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长期从事反腐败研究的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说,《纲要》中提出将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办理工作条例》,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处理党员申诉工作规定》,完善处理检举、控告的制度等内容都值得关注。
这些法规将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从制度层面巩固和发挥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重要作用,并着眼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努力形成一整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同时,也要依靠法规制度约束监督者,使监督者本身也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
此外,特别是在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也将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比如,《纲要》提出,总结吸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经验做法,抓紧修订《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完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完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党内法规,等等。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
曾多次参与过党章修订工作的叶笃初介绍,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其中更具严肃性、约束力的党内法规,在党成立90多年间由简而繁、从低到高不断丰富发展,成为党的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是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发展的依托与保障。目前党内法规已形成以党章为核心的七位制度,并由此形成高、中、低的配套。
在叶笃初看来,法规制度不只是推动巩固现有机制体制的手段,同时还肩负着兴利除弊、改革创新的手段,这就赋予了党内法规的无限生命力。
今年5月,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发布,《纲要》正是落实这一条例的具体举措之一;8月,中央再次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完成了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一阶段的清理任务,为《纲要》的顺利出台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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