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基层环境管理建设。我国地方政府的环境管理水平普遍不高,特别是基层环境管理水平远远不能满足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的要求,不少基层政府的环境监测能力、环境执法、经费保障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要进一步优化基层环境管理,提高基层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强化基层环境执法建设,完善环境保护考核机制,细化经费保障。要不断提高基层环境监测能力,要尽快提高检测人员的素质,建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提升基层环境监测能力。要强化基层环境执法建设。严查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问题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要实行“挂牌督办”;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或关闭,对防控工作不力且环境质量状况严重恶化的地区实行环保“区域限批”;对执法不力、监督缺位、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要完善基层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在国家环境保护考核制度的基础上,配套出台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考核办法,并明确地方环境保护工作、保护效率、保护质量等方面的目标,细化具体考核指标,增强考核机制的可操作性。要细化基层环保部门经费保障,硬化环保部门经费保障政策措施,加强基层环保执法、监测、信息标准化建设。
构建环境保护社会监督机制。环境保护是一个关系全社会的系统问题,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仅靠环保部门一方力量难以实现目标,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环境保护社会舆论监督机制。要在全社会形成环境监督的氛围。环境保护涉及面很广,各个行业、各个领域都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因此,要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建立长效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广泛利用社会力量,吸收社会意见,保障社会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从而推进环境保护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提高环境管理的质量和效率。要构建环保社会监督激励机制。根据社会监督的实际成效,对表现突出的相关个人或者单位予以适当的精神或者物质奖励,明确国家对社会监督的支持和重视,激发社会公众监督环境保护的热情,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作者单位:河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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