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识,既充分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同时也要对未来10年环境质量能明显改善有信心。这是辩证的“两点”论。前者要求我们不应在环境意识空前高涨背景下,以短短5年左右治污期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与否、社会公众满意与否简单评价环保工作的成败,不妄自菲薄,积极巩固阶段性成果。后者要求我们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态度,不争论,不折腾,主动有为,不能坐等资源能源消费峰值和发展阶段的转型到来,不能以客观条件推诿、漠视社会公众环境诉求,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若干问题,要在早日提供优质的水、气、土壤等生态产品和环境公共服务上践行群众路线,并为制度、机制、体制的根本完善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统筹兼顾,新老问题一起抓,总量质量要协同。这是矛盾的“统一”论。前者要求有前瞻性和战略眼光,不能按下葫芦起来瓢。新型环境问题和传统环境问题完全解决的时间节点可能有差异,但部署、落实无先后,不能形成一个环节的问题影响全领域成效的被动局面。后者要求我们长期坚持总量控制制度并使之不断完善,落实于企事业单位并以许可形式落地,不泛化、不虚化,提高基于质量改善目标导向下总量控制政策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同时,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质量改善的责任,处理好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关系,接地气,见实效,加快构建环境质量管理制度政策。
协同推进,主动实施信息公开,推进公众参与。这是措施的“重点”论。处理好政府、企业、社会关系,重要的是呼应社会公众的环境关切,强化信息公开机制,让社会公众成为环境质量改善行动的参与者、践行者、见证者、享受者,合理引导社会公众的环境预期,增加认同感,最大程度地形成环境保护的统一战线。一是要问计于民,把社会公众身边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切入点,下大力气把城市水体黑臭问题解决好,把噪声、垃圾等扰民问题处理好,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并综合施治、取信于民。二是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使社会公众监督企业环境行为有载体、有抓手、有机制,提升公众对环保的推动作用和监督约束作用,着力构建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工作格局。
继承创新,抓好现有制度政策的落实,同时在新的阶段、新的要求下探索环境保护新路。这是方法的“发展”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在转型,环境问题在转型,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同时解决如此复杂的环境问题,国内外经验不多,我们已经进入一个参照系不明、暗礁问题杂多、需适时调控方向的深水区,统筹驾驭难度大。一方面需要系统评估现有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调性,从问题导向或者目标导向进行梳理,解决政策多、杂且有时相互干扰的问题。另一个方面是重在抓落实,充分用好用足现有赋权,要求从严,执法从硬,措施从紧,政策从实。同时,必须以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将一些地方和国际上实践可行、符合我国现阶段实际的一些方法、措施予以固化,并结合新情况研究一些新招和硬招。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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