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涉农条款解读(26)

贺雪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涉农条款解读(26)

现行土地制度安排有巨大优越性,其核心是做到了“涨价归公、地利共享”,中国土地制度安排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是消灭了土地私有制和土地食利者阶层的制度,土地是基本生产资料。经济发展、城市扩张必然要占用土地,农地非农使用所形成巨额增值收益是经济发展和城市扩张所带来,国家通过地方政府以土地原来用途给予补偿,而以非农使用后的市场价值卖出土地,从而获得了大部分农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此增值收益又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当前中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的阶段,快速城市化带来大量农地非农使用,及由此形成地方政府巨额土地财政收入。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所需投资巨大的过程,土地财政正好弥补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所需投资。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又进一步推动城市有序扩张。待到城市化基本完成,城市不再有规模的扩大,即不再需要征收农地时,城市也就不再有主要来自农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的土地财政,这个时候,因为城市化已经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已经完成,没有土地财政,城市仍然可以有序运转。

这个意义上,中国现行土地制度是一个极其重要且精良的制度,是助推中国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利器,是中国最大的制度红利。

遗憾的是,当前国内学界、媒体乃至政策部门对此土地制度多抱非议,其中主要理由是征地损害农民利益,引发社会矛盾,因此要改革现行征地制度。

从笔者在全国调查来看,几乎所有地区的农民都盼土地被征收,道理很简单,征地补偿远高于农业收入,且征地往往还要拆迁,而拆迁所获补偿更是远高于征地补偿。农民盼征地、盼拆迁这是一个被刻意忽视的常识。

虽然农民盼征地盼拆迁只是一个常识,但如果政府已经决定要征地拆迁,农民当然会要求更高补偿,且政府越是非拆不可,农民就越是团结起来要更高补偿,原因无他,就是土地不可移动。如果农民都要高价,地方政府改变城市规划,将拟征地区域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民肯定不满意。

农民要求更高土地补偿这本身并没有错,因为农民当然希望更多分享农地非农使用的巨额增值收益,但并非提高了征地补偿,农民就会减少分享更大利益的要求,征地冲突就会下降。实际上,最近10年,全国各地征地拆迁补偿都大幅度提高了,因为征地补偿而发生的冲突却更普遍且更激烈了,这就说明,并非仅是提高征地拆迁补偿可以解决征地拆迁冲突的。

反过来想倒是,中国正处在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过程中,每年征地上千万亩,拆迁数亿平方米,这么巨大的空前绝后的征地拆迁过程,及如此巨额的土地利益分享,没有矛盾怎么可能?有冲突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允许出现冲突,掩盖冲突,对任何冲突都不敢面对,从而错失中国快速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良机。

中国未来20年将继续是快速城市化的20年,也就是要继续大规模征地拆迁的20年,20年以后,中国城市化将基本完成,城市不再规模扩张,征地拆迁也就不再有了。那时候,农民再想被征地拆迁就不再有机会了。

征地拆迁的农民并非全国农民,而只是城市近郊的农民,这部分农民只占全国农民总数的大约5%。实际上,这部分征地拆迁中冲突巨大、整个社会都认为他们利益受损严重的农民,却是中国农民中的强势群体,即使在现行征地制度下面,这部分农民的状况也远好于全国农民的状况。北京郊区农民的状况不只是远好于全国农民,而且要好于北京市民,难道这不是所有北京人都知道的常识吗?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