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维佳:消除特权是公务员改革的关键(2)

胡维佳:消除特权是公务员改革的关键(2)

核心提示:简而言之,中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在1993年之前中国向苏联学习的干部制度基础上,借鉴了西方的公务员制度,从而形成的“结合体”。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西方公务员制度大多实行“政务官”与“事务官”相分离的管理机制。

 

“消除特权是公务员改革的关键”

“工作高压、工资低”是目前公务员圈子的普遍抱怨,而“福利分房”、“灰色收入”则是社会对他们的普遍质疑。

竹立家表示,公务员薪酬标准应当和社会相同职务人员的工资基本持平,这也是国际通用的标准。国外政务官的薪资水平与社会上相当职级的人士相比要低很多,如美国总统的薪资就比微软公司老总的薪资低很多;而事务官的薪酬则需按照社会上相当人员的平均值发放,这些“公共机构”工作人员,都通过相关的“公务员法”来管理,工资发放统一由国家财政按照一定的规则支出。

具体到中国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竹立家表示,一个关键前提是要杜绝“隐形收入”和“灰色收入”,搞一个“阳光工资法案”,公务员的岗位工资、职级工资、津贴标准、福利等都要公开透明,便于立法机构和公众舆论进行监督。目前,一些机构和部门,拿着“房补”继续搞福利分房、拿着“车补”继续使用公车、拿着“饭补”继续“白吃饭”,仅“变相福利分房”一项,在房价高企的今天,就是普通工薪族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工资总和。

“消除特权是公务员改革的关键”,毛寿龙同样认为,未来应当保障公务员的权利,同时限制领导岗位权力,杜绝“灰色收入”,尽可能让公务员队伍扁平化,让更多的公务员落实在基层,享受较好的发展和待遇。目前中国高职级的公务员越来越多,这些公务员有些在退休后依然享受领导待遇,是造成国家财政负担越来越高的原因。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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