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对于近中期的人口老龄化有微弱的下调作用,但是对远期人口老龄化有显著的下调作用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13年11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了中国人口与生育政策的新一轮重大调整。
这次调整被舆论简称为“单独二孩”政策。在本刊2011年4月发表的封面报道《“二胎政策”探索信号渐明》中曾提及,该政策将作为整体二孩政策放开的“第一步”,并在三四个省份先行试点。
事隔两年,此番“单独二孩”政策避开了试点思路,选择了直接全面放开的方式。这一政策调整经过了怎样的筹划?政策启动后对中国的人口和社会发展会有怎样的影响?
即使普遍可以生育二孩,人们也并非一定要生
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看来,此前,“双独二孩”政策已经释放了一部分人群的生育需求,“单独二孩”再释放一部分,将来整体的“二孩政策”若有调整将实现平缓过渡,震荡较小。
二胎政策此前多年在部分地区探索的结果,可以看做“单独二孩”政策调整的事实依据。上世纪80年代末,就在全国对“二孩”政策收紧之时,一些很少为人关注的地区包括甘肃酒泉、河北承德、山西翼城、湖北恩施等,继续着“放开生育二孩”。
这些地区都曾被当时的国家计生委确立为“二孩”政策试点地区。
1985年,在国家计生委专家咨询组成员梁中堂向国家计生委申请后,山西翼城成为特批的第一个试点。紧随其后,又有20多处地方效仿翼城。然而,随着1987年中央政策收紧,绝大部分地区的“二孩”试点均被取消,坚持下来的几个试点,则在“不支持也不反对”的态度中得以保存。
20多年过去,二孩试点情况如何鲜有公开报道。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了一次专门针对“二孩”试点地区的调研。
调研的四个地区是维持了20多年“二孩”政策的酒泉、承德、翼城、恩施,覆盖人口约840万。这些地区均位于我国中西部,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其中一部分属于贫困地区。调研结果显示,多年来,这些地区人口保持低增长,出生率或生育率都低于或接近与它们条件相似但执行“一孩半”政策的地区。
酒泉的情况是,20年来,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均低于全国、全省水平。2000年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4,低于全省的1.7,同时酒泉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比较平缓,200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5.17%,基本实现了试点的预期效果,即控制人口,保持合理的人口结构。
2009年,本刊记者深入湖北省长阳县,针对该县自2000年以来城镇人口二孩政策放开展开调查,结果发现,自2000年该政策执行后,并没出现生育高峰。长阳县计生局提供的生育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0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0.7‰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以内,依然低于同期全国、全省的水平。
没有出现“抢生、超生”的最直接原因,是城镇人口中有“多子多福”观念的人群老去,错过了最佳生育期,而年轻人有新观念,不愿把精力、财力全部放在孩子身上。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调研报告给出如下分析:即使普遍可以生育二孩,人们也并非一定要生二孩。主要原因是考虑孩子教育、经济负担和政府导向。生育政策的约束作用已不是主导人们生育行为的首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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