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共舞”(3)

让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共舞”(3)

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

核心提示:日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这为未来的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

降低GDP指标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就业

记者:为了增强地方政府促进就业的积极性,趋势是增加就业考核。您认为这会产生什么作用?

曾湘泉:过去,我们的干部考核是以GDP为主要指标的。但是GDP指标只反映经济发展总量,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是否协调、城市与农村是否协调、产业结构是否合理,居民贫富差距是否合理等一系列重要问题,都体现不出来。不再单纯地考核GDP增长,将使地方主政者转而追求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降低GDP指标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也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服务业,更好地促进就业。因为目前支撑GDP高增速的主要是制造业等第二产业,这些产业中国企和大型企业很多,吸纳就业的能力有限,而能大量吸纳就业的第三产业创造的GDP并不是最多。如果改变考核权重,将有利于引导地方政府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既能调整产业结构,又能促进就业。前几年,南京市6个郊县区66个镇街分为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三大类实施分类考核,取消GDP总量考核指标,代之以居民就业和收入等民生指标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更为重要

记者:西方国家在经济危机中曾出现无就业的复苏,我国如果面临经济低迷时,该如何处理经济复苏与就业的关系?

曾湘泉:我们应该认识到经济波动是正常现象,是螺旋式上升发展的,任何国家在任何时间都可能出现。伴随这种经济运行的波动而出现的失业是周期性失业。周期性失业是由总需求不足造成的,解决这类失业主要应该依靠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在2008年的经济低迷期,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经济刺激政策应对,这些政策主要体现的是投资导向,即以加大投资刺激重工业、缓和制造业为核心,而这些行业大部分都是资本密集型的,不具有大量吸纳就业的功能。如果以 “就业增长型复苏”为目标,刺激经济的计划就需要关注就业创造的主体和就业创造的主要方式。中小企业是就业岗位的主要创造者,然而,它们的天然弱点就是抵抗风险能力低,因此,这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更为重要。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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