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理论界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发言摘登(4)

首都理论界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发言摘登(4)

核心提示:日前,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市社科联联合举办了“首都理论界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会”,来自首都高校、社科单位的十多位专家学者,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财权与事权匹配是治理能力的支撑

赵锡军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财税改革也是围绕改革总目标进行的。改革总目标提出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财税改革是具体落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决定》提出,财税改革要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中央事权、地方事权、中央和地方共享的事权,怎样区分好这些事权,同时给这些事权充分的资源,让事权主体行使好这些事权,这就是治理体系当中的重要方面,也是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

具体来说:第一、要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包括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统一的市场管理,要做好这些事情,财政就要有足够能力来支持,所以后面的预算、税收相应都要做改革和调整。第二、区域性的公共事务中作为地方事权有哪些?怎样来做?就需要明确地方的职责范围,明确它的财权。第三、还有一些共同的事权,部分的社会保障,跨区域的重大项目建设和维护,中央和地方各自事权的明确是治理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决定》对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的事权,明确了两种方式:一种是中央有些事权委托地方承担,中央要给地方财政支持,这就是转移支付。另一种,中央可能要承担一部分地方的事权,某些区域性共同要解决的问题要由中央承担,这也通过转移支付来实现。

事权的划分与相应财权的配置在《决定》中非常明确,这是将来我们的治理能力提升,形成比较好的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因为,科学的财权与事权的匹配,将会避免地方职责不清,责权不明确,财权不明确的情形。现在,有些地方为了发展自己,为了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过度使用资源,不顾环境约束搞开发,不顾财力约束过度发债,导致地方政府负债过高,同时,各个地区之间出现互相竞争和攀比情况。《决定》的实施,必将有力地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

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的组织实施

陈之昌

35年来,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拓、创新、发展的步伐,北京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令人骄傲的巨大成就。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比如,加大了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力度,组建了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优化了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增强了市属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深化了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了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

经过35年的艰辛探索和持续发展,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涉险滩、破瓶颈、打破利益固化格局的事情很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矛盾和问题日趋尖锐复杂。

如何把握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国家发展大势和区域协调发展着眼,在更大尺度上谋篇布局;如何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13亿人口的大国首都,从对国际社会负责任的大国首都两方面来审视首都的工作,尽职尽责地实现首都的新发展,是首都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当务之急,就是按照市委的要求,围绕新时期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围绕群众期盼、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科技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国有企业改革、教育卫生改革、公共服务、城市化、区域协调发展、人口调控、破解首都发展“城市病”等,提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办法措施,抓好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的组织实施。

(作者为市社科联副主席、《前线》杂志社社长)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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