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8:
强化节能环保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决定》提出,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政府对于企业新上项目的审批逐步放开,但是与生态安全相关的“重大公共利益项目”仍由政府把关。这表明生态安全被提到与国家安全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这有助于在全社会培养和形成强烈的生态安全意识,使生态安全成为区域发展决策的重要考量因素。
有专家指出,当前,市场难以充分发挥化解与调整过剩产能的核心作用。强化节能环保市场准入标准,借助环评把关等手段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拒之门外”;通过对区域发展、行业发展等规划环评,优化区域、行业产业结构,深化体制改革、体制创新,有助于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
亮点9: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更多投向保护生态环境领域
《决定》提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一方面,这表明保护生态环境已上升到国家战略目标的高度,生态环保领域业已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已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
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方向作出调整,向保护生态环境等领域倾斜,这意味着我国环保投入力度将会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势必会提高环保投入占我国GDP的比重。环境保护事业也将会迎来更大机遇和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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