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要点
《决定》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零二零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专家观点
李锦:
《决定》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这是一个重要突破。预计将结合国企的功能进一步细分上缴企业类别,平均幅度肯定会大幅提高,一般要以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的速度上涨。过去,国企利润上缴分配的问题迟迟处于拉锯的状态,尚未形成统一意见。现在用倒逼的方法,克服了国有资本在企业内部循环的不足,同时让更多收益加快向社会保障事业和民生建设方面流动。当然,这对国企的压力是相当大的,可能会引起一系列的深刻变化,一些亏损的国企如不加快转型,日子会更艰难。
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研究部部长许保利:
应进一步细化不同国企的红利上缴比例,同时要考虑到国企所处不同行业、国企发展阶段及经营水平上的差别,一些正处在发展关键阶段的新兴产业和亏损的公益性国企上缴比例不宜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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