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扎实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核心提示:自2009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将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作为改善民生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工程来抓,坚持“一个突破、两个先行、三个带动、四个强化”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新建住房36305户、危房改造7672户,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居住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自2009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将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作为改善民生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工程来抓,坚持“一个突破、两个先行、三个带动、四个强化”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新建住房36305户、危房改造7672户,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居住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抓好“一个突破”,全力打造精品社区

坚持把沿河沿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在全市确定的精品线路上,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投资1300多万元,在全市率先实施“四上、六化”工程 即社区住宅实现“暖上楼、气上楼、水治污、环卫保洁市场化物业化”,社区环境实现“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电子监控网络化” ,重点打造庞疃、道口、清华苑等14个沿河沿线精品、亮点社区,农村面貌尽展新姿。

坚持“两个先行”,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坚持规划先行。严格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布局,先后高标准编制完成了12个乡镇(街道)、1个经济开发区的村镇体系规划和173个农村社区的详细规划,做好与土地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根本解决农村住房“建了拆、拆了建”现象。

坚持宣传先行。统一印制了“明白纸”,并通过采取广播、电视、网站等形式,积极广泛宣传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的意义、建房政策、审批流程、规划设计、费用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增强了百姓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发挥“三个带动”,强力推进社区建设

发挥小城镇建设带动作用。坚持把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周边环境建设。在小城镇建设方面,实行“五个有”要求,明确要求建设镇驻地社区,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发挥土地增减挂带动作用。专门成立了由县人大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土地增减挂和社区建设专线,把乡镇驻地社区建设和整体搬迁村建设纳入全县“五个一”工作中,结合全县15个整体搬迁型社区建设,全力推进全县社区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发挥考核带动作用。把农房建设和土地增减挂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加分项目计入对乡镇的年度综合考核。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村搬迁建设社区任务的乡镇,要与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问责。建立一周一调度、半月一检查、一月一考核的督导检查机制,有效带动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强化“四个保障”,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强化组织保障。专门成立了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技术指导、调查摸底、政策制定、情况调度、资金分配、督导检查等内容,协调解决在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做好服务工作,抓推进,抓落实,为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保障。

强化资金保障。自2009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先后拨款4876万元专项资金,莒南县每年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危房改造、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和建设。对完成土地增减挂任务的乡镇和开发区,县财政还给予补助资金。

强化政策保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县城规划区外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行“零收费”政策,对县城规划区内的社区改造实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全面落实“一户一宅”政策,整合部门资源,重点扶持整村搬迁集中建设的村居。

强化监管保障。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严禁其承揽工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采取日常检查、巡查、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较严重的工程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确保把农村住房建设成为“百年住宅”。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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