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百姓住有所居(2)

为了百姓住有所居(2)

核心提示:湖北黄石是一个拥有260万人口的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住房保障任务尤为艰巨。从2009年开始,黄石市按照“政府主导、政策引导;政府保障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核心的住房保障制度,取得了成效。

三、完善循环链实现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发展

黄石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通过政府主导加市场运作模式逐步形成合理配置、运转有序、保值增值的良性循环机制。一是打造资金融通与偿还循环链。在发挥保障性住房公益属性的同时,积极拓展平台的市场功能,采取“拨、租、收、售、拓”五个途径,确保融资还贷渠道稳定,生存有源头活水。“拨”就是通过中央拨付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补充现金流;“租”就是通过市场租金充实现金流;“收”就是借助公有产权部分的出售,加快建设资金回收;“售”就是通过项目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租、售,增强盈利能力;“拓”就是通过收储土地和棚户区腾退土地的市场运作,拓展增值空间。二是打造房源供给与配置循环链。房源供给上,严格依据规划,把59亿元的总建设规模,分解为46个子项目,有序推进,确保建成一片、运作一片、成熟一片,实现房源供给不断流。三是打造进入与退出循环链。对住房困难户的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节机制。每年对承租人收入状况进行调查公示,并按标准调整相应补贴。随着承租人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补贴越来越少,实付租金越来越高,自然形成“挤出效应”,较好解决了保障性住房“退出难”问题。

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践中,我们始终遵循“三个坚持”。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根本目的。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黄石市始终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明确目标责任,加强考核督办,建立推进机制。实践证明,只要加强领导、措施得力,地方党委政府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大有可为。

坚持把制度创新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根本举措。制度创新是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根本保证。我们坚持从制度设计入手,积极构建进入与退出、建设与管理、筹资与还贷、全面覆盖与分类补贴等一系列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力求既符合国家政策,又体现地方特色,既让群众认可,又切实可行。实践证明,只要制度科学、设计合理,保障性住房就能步入规范化轨道,既能建起来,又能管得好。

坚持把可持续发展作为融资平台建设的根本方向。加强住房保障建设必须着眼长远,从长计议。我们积极把融资平台做实做大做强,既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扶持,又把优质资产注入平台,更重要的是着力推动平台市场化运作,打造合理有效的资金循环链,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引导平台向债券融资和地产基金等方向发展,不断提高融资能力,促进融资平台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只要按照市场化与公益性相结合的思路,坚持“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公司化运营”,融资平台完全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市长)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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