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从制度上给举报人戴上“防身钢盔”(4)

【案例】从制度上给举报人戴上“防身钢盔”(4)

有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要解除柯尊年受到的人身威胁,让其无需于时时处处胆颤心惊,最给力的路径就是加快案件的调查处理,一旦查证属实将涉嫌违法者绳之以法;在此期间司法等部门对举报人采取全天候、全方位的保护措施,显然容不得丝毫麻痹。柯尊年的遭遇,无疑也警示我们,改变举报人保护法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措施难到位的状况刻不容缓,只有给举报人一顶“安全帽”、一件“护身甲”,实名反腐才能日益走向常态,更有利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启示与思考】

借学生出国参赛之际公款出游,公民据实举报,那是公民应有的权利,是对社会腐败行为的“愤怒声讨”。然而,这再次验证了那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调侃话。举报人实名举报后非但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反而惹来一大堆麻烦,万般无奈之下,柯尊年只好头戴钢盔,手持擀面杖防身。在一个法治社会里,竟然上演这样的“荒唐剧”,颇有些不可思议,着实让人不寒而栗。

举报,是公民监督政府的权利,每一个举报人,都是“时代的良心”,也是政法机关群众路线的体现。但是当下屡屡发生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恶性事件,会让整个社会产生强烈的道德挫败感,极大地伤害公众举报的积极性,举报人“打蛇不着反被蛇咬”的尴尬值得我们深思。

群众来举报、来上访,体现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及早发现官员贪腐的苗头。但是实名举报,在一方面保证了举报的真实性和证据的准确性的同时,也增加了举报者信息泄露、遭被举报人报复的风险。正如河南省政协委员陈令军曾将实名举报比作“蹦极”——“只有确定绑在脚上的绳子绝对安全,我才有勇气跳,如果绑根头发丝,那谁敢呢?”

这不禁唤起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怎样才能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呢?只有培养良好的公信氛围,严密保护举报人信息,把保护举报人的措施落实到受理举报的各个环节,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举报人遭“打击”的机会。并且有关部门还应完善举报制度中的问责机制,对“出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予以严惩。

保护举报者的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事关对贪污腐败等违法乱纪行为有效监督和反腐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而只有用健全的制度为实名举报人保驾护航,用严格的问责为实名举报人撑开“保护伞”,才能畅通监督渠道,才能激发更多眼睛雪亮的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才能让更多的“线索”敢于“浮出水面”,让无所不在的举报机制真正成为悬在贪官头上的一把利剑,我国的反腐倡廉事业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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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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