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从制度上给举报人戴上“防身钢盔”(3)

【案例】从制度上给举报人戴上“防身钢盔”(3)

其次,罗尔平提到的:“假如老叶完了,我这个项目也就完了,分管领导是至关重要的”。可见包工头全程陪同叶庆春出国并不是巧合,而是有意安排,这其中有没有什么利益纠葛,这本身就偶是一封举报信,希望有关部门彻底调查,不妨“顺藤摸瓜”,或许就是逮着一条大鱼!

再者,在我国,举报制度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具体形式。每一个举报人,都是“时代的良心”,对举报人的每一次报复,都是对社会正义的一次打击。屡屡发生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恶性事件,会让整个社会产生强烈的道德挫败感,极大地伤害公众举报的积极性,并使政府面临信任危机,公信力受损。中央纪委监察部明确规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处理,对违法违纪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特别要注意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都是对法律的挑衅,为法治文明所不容。在反腐情势严峻的当下,对举报人的保护尤具现实意义,理当重视起来。

举报人戴钢盔防身是耻辱也是悲哀

7月份举报,时至今日,已经过去3个月了,当地纪委还在“调查中”,还“尚未形成调查结论”,尚未给出处理结果,如果不是当地在包庇,只能说,当地纪委的工作效率太差。

用公款出国,或者由他人为自己的出国买单,这都是违规违纪甚至涉嫌犯罪的行为,当事人应该受到追责问责,然而,面对公民的实名举报,当地纪委却迟迟形不成调查结论,三个月了还在调查中,堪称是蜗牛速度啊!三个月了还未调查清楚,当地到底调查了没有?如果调查了,又是如何调查的?纪委有必要向公众解释一下。

面对官员涉嫌公款出国或由他人买单的行为,公民进行了实名举报,接到举报的监管部门就应该积极介入调查并应该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然而,安康市纪委却迟迟没有行动,不知道用意是什么?如果公民举报属实,副县长叶庆春等人涉嫌公款旅游或者由他人买单,就应该对其作出处理,并调查幕后是否有权钱交易等犯罪问题。而如果举报者柯尊年是诽谤诬陷,那么,也应该交由法律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纪委岂能“窝”在那里不动,甚至不闻不问?

近年来,为了鼓励公民实名举报,中纪委和监察部曾经发出通知,提倡公民实名举报,理由是有利于案件的查清,能够更快地对贪官作出处理。然而,当公民实名举报三个月还未能调查清楚,当实名举报者不得不戴上钢盔防身,有关部门还有何脸面要求公民实名举报?公民还敢实名举报吗?

戴钢盔举报是一种耻辱,也是一种悲哀,无论如何,宁陕方面都应该给实名举报者一个说法,也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如果当地纪委涉嫌包庇,那么,上级部门则应该对当地纪委的不作为和包庇行为进行调查。

给实名举报者一顶“隐形钢盔”

贪官如同过街老鼠,进入全民反腐时代,更日渐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每一个公民都不是看客。中央反腐利剑高悬,既打老虎也拍苍蝇,态度旗帜鲜明,鼓舞更多的反腐斗士,响应相关部门倡议,实行实名反腐。然而,实名举报的风险为大众所周知,此前也不乏遭遇打击报复先例,柯尊年如今无疑正面临着这种尴尬和危险。  

柯尊年举报内容是否属实,既然安康纪委已经立案,相信经过认真调查后,会给出一个客观、权威的结论。不过,柯尊年戴着钢盔、擀面杖出门,却显然是不应有的风景。事实上,柯尊年并非神经过度紧张,也不是凭空想象有被报复的可能,而是确确实实已经遭遇到现实的威胁,被围堵、被谩骂、被踹门,据称甚至县纪委书记邝贤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启斌带队驱散人群,仍然无济于事。  案子未查清,报告已先行,某种意义上说,固然是被举报者不打自招,也越说明彻查的必要性。但是,当下最让人忧虑的是柯尊年的处境,更希望知道那些跟踪、围攻者何以如此猖狂,公然威胁、报复举报人的底气何来?也越发觉得相关部门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给柯尊年一顶“隐形钢盔”,让他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切实保护。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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