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取向,效率公平为百姓(全面深化改革·方向篇)(3)

市场取向,效率公平为百姓(全面深化改革·方向篇)(3)

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

“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改革开放初期,“效率就是生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成为人们的追求。今天,“财富蛋糕”越做越大,“公平焦虑”却越来越多,人们对公平正义呼声强烈。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要求。种种不公平社会现象,并不是市场取向改革的必然结果,而是由于我们的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就要在改革中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优势,消除不完善因素,寻求改革的“最大公约数”,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避免“权难制衡,利难共享,人难出头”。

要促进权利公平。通过户籍、社保等制度改革,弥合“城乡二元鸿沟”,保障每个社会成员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别让一纸户口簿挡住农村人口的平等养老和医疗、挡住农家子弟的平等教育和高考、挡住农民工的平等劳动和报酬。

要促进机会公平。打破行业垄断、降低准入门槛、简化行政审批,让不同类型的经营者平等参与、同台竞技。

要促进规则公平。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很多人宁信“潜规则”、不信“显规则”,“不找熟人不安心、不送红包难放心、不走关系总担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健全法律体系,用法治处理经济生活中的一切事务,各种利益主体才能公平竞争,释放创造潜能。

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的作用。政府既要跟上市场节拍,又须守护公平正义,每一次改革都应考量:是不是“保障大多数人切身利益,体现公平正义的价值,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同时,“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让社会力量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调节器”。

今年,一项项促公平、惠民生的举措接连亮相: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九连增”,前三季新开工保障房620万套,600万户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负,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金融和铁路等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国务院决定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

向市场经济要效率,向社会主义要公平。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提升效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公平正义,改革就能最大程度地凝心聚力。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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