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亿万百姓病有所医

让亿万百姓病有所医

——十八大以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述评

核心提示:破除以药补医、维护县级医院公益性的共识已经形成,各地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县域医疗服务水平整体得到提升,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了进一步满足。

新华网北京11月6日电(记者吕诺、胡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十八大以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向纵深推进,百姓病有所医的梦想正在变为现实。

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

任务已经明确,改革扎实推进。

——201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人数分别为2.65亿人、2.71亿人、8.05亿人。全国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约为75%,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为70%。

——2013年,以省区市为单位,推开20种重大疾病保障,在明确临床路径和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际补偿比达到70%左右。

——2013年8月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已在23个省份的94个统筹地区开始试点,已有7个省在全省推开,覆盖城乡居民2.1亿,累计补偿金额6.3亿元。

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四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主体,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慈善救助等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

国务院医改办政策组负责人傅卫说,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进程,巩固和扩大覆盖面,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不断筑牢医疗保障底线,将逐步从根本上解决患者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问题。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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