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李斌同志任组长,孙志刚、王国强、李熙、崔丽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人事司承担。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在直属机关抽调精干力量,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直属机关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二)做好督导检查。把督导检查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推动各单位把中央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按照政治过硬、原则性强、认真负责的标准和要求,组建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小组,做好督导培训,明确督导任务,确保督导质量,督促各单位在完成三个环节主要任务的同时,创造性地开展特色活动。
(三)加强信息引导和社会宣传。创办《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利用有效信息载体,及时将我委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向中央有关方面汇报,向直属机关各单位通报。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形式,以及网络等新兴媒体,全面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及成效,强化舆情监测和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部门新形象。
(四)注重载体创新。总结窗口单位以往开展的有效载体的经验,全面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加强载体创新,丰富载体内涵,形成有各自特色的教育实践活动载体,塑造我委教育实践活动的特色品牌,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正确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促进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紧密结合,使教育实践活动与各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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