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细节(3)

枫桥细节(3)

核心提示:小村变大村后,管理和组织方式随之发生变化,对村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宣均江说,2008年春天,诸暨市委书记就上述问题到村里调研,在宣均江家里住了一个星期。在昼谈夜议中,宣均江等村干部提出对村务管理“宜细不宜粗”。

请干部“上楼去洗手洗澡”

在枫桥采访时,记者听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和目前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有相通之处。

以说理见长的“枫桥经验”在形成之初,并不只教育群众而“放过”基层干部。在1963年的社教运动中,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有一个非常形象的说法:“上楼去洗手洗澡。”就是让那些可能存在问题的干部暂时停职,检查自身问题,由组织和群众积极分子帮助他们提高认识。一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问题说清楚,群众满意了,才可以“解放下楼”,恢复工作。

记者看到一份历史档案,是当时紫薇大队一位干部“上楼洗手洗澡”的记录。详细记载了这位干部的检查和群众的发言,其中有质疑、有争辩,有反诘,有表态。看得出当时对基层干部的“洗手洗澡”绝非走过场。档案显示,对这位大队干部,各级组织的谈话就在20次以上,为了查对一笔谷子账,一直忙到深夜。

当地干部对记者说,这是一种结果比较温和,过程却具有很大压力的做法,既教育和保护了基层干部,也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现如今,有村干部说,群众民主和监督意识更加强了,干部得经常自己“洗手洗澡”,干净干事,否则这个干部根本当不下去。

新择湖村在白茅尖脚下,绍(兴)大(唐庵)公路从村前穿过。

小平头、鸡心领汗衫、圆口布鞋,杨栎夫显得很精干。“说农村没有矛盾纠纷是不可能的,但我们村很少,即使有,也可以在短时间里解决掉。”43岁的杨栎夫2011年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我刚上任时,遗留下来的矛盾纠纷有38件,七成是土地纠纷,三成是村干部不作为、不公平引起的。”

杨栎夫说:“现在村干部不像过去那么好当,一碗水端不平,村民口水淹死你。”

“我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解决那些陈年旧案,还邀请了镇里的‘老杨工作室’一块参与,最后一笔笔解决掉了。”他说,“村里的事就是这样,看看是小事,不马上解决,软藤缠死硬树。”

他告诉记者,这次“三改一拆”,全村一下子就拆掉了2.7万平方米,涉及167户人家,进度全镇第一。“为什么能够这样?”他停顿一下,然后自答,“就是因为我们干部公正公道,村民信服。”

新择湖村现在有两个专职调解员,都是过去的老党员、老干部,村民说他们“做事公平,判案管用”。

68岁的王仲新是这一天的当值调解员。他坐在村综合服务大厅的信访接待桌后面,面前是几张纠纷受理单。王仲新曾是合并前的择树下村党支部书记,2011年5月当起了新择湖村专职调解员。“过去村民有纠纷了,满村追着找干部,现在到这里,肯定有人。”

王仲新的调解桌上,放着一块铜牌,上面刻着“群众最满意平安村”8个大字,这是杨栎夫上两天从省里捧回的。“诸暨市只此一块。”他骄傲地说。

记者掂了掂,很重。

死了也要摘掉帽子

我们在枫桥采访时,“枫桥经验“陈列馆“正在紧张布展。陈列馆放在新建的枫桥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三楼,以图片为主,有少量实物。第一展区的建筑空间仿造五六十年代的农家制式,椽梁高挑、黑瓦白墙,有历史分寸。进门右侧立着一幢小楼,一人高,三间二层。当地干部说,这仿的是60年代的枫桥区公所,“枫桥经验”的基础稿,就是在这里写下的。

但当事人的回忆与这一提法似乎有出入。当然,只是枝节上的。

1963年7月,时任浙江省公安厅研究科副科长的徐贤辅,参加了省委工作队在枫桥区进行的社教试点。徐贤辅回忆,在运动进入到“对敌斗争阶段”时,一些干部群众揭发有四类分子幻想“变天”,要求工作组在把四类分子武斗后抓走,有的甚至说对个别地主分子要“一枪两个洞”。

但经过大讨论,工作队决定依靠群众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对四类分子就地改造,矛盾一个也不上交。

当时枫溪大队有“20多顶帽子”,有个“坏分子”汤某,公安机关把逮捕证都填好了,大队党支部书记陈友堂知道后,赶到县里去“保”,说“劳改队不过几十人管,这儿有上千群众管,还怕管不住一个汤某?”。

在对敌斗争阶段基本结束后,省委工作队开始总结试点经验,决定由在枫桥蹲点的省公安厅副厅长吕剑光牵头抓这项工作。徐贤辅和公安厅的8位同志参加了这个写作班子。

据徐贤辅回忆,“我们被安排在紫薇大队一户农家,这是幢三间二层木房,户主让出楼上两间,作为我们8位同志住宿、办公之用。”徐贤辅说,为了让他们夜里也能工作,公社特地拉了一根电线过来,装上电灯。“由于桌子不够用,有时就蹲在灶前的长凳上写材料。”

从1963年的10月8日到31日,整整干了23天,材料终于写完,标题是《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敌斗争总结》。

这恐怕就是“枫桥经验”的“开山之作”。

1977年11月,时隔十年后,徐贤辅再次来到枫桥,对“四类分子”的情况进行调研。“一些村干部对我说,我们这里的四类分子早该摘帽了。”徐贤辅了解到,由于当时对摘帽有个比例限制,所以“不是表现好就可以摘掉的。”

调研结束后,徐贤辅把情况向公安部下派的干部赵明作了汇报,赵明很干脆地说,“对改造好的四类分子全部摘,百分之一百地摘。”

赵明随后带着徐贤辅又回到枫桥镇调研,公社干部向他们提到西畴大队一个地主陈某。陈某经过群众的“说理改造”,表现一直很好,公社根据群众意见,曾要求公安部门为他摘帽,但被“文革”耽误了下来。公社干部说,现在陈某已经病故了,头上还戴着“帽子”。

赵明说,“党的政策一定要兑现,该摘掉帽子的,死了也要给摘。”于是西畴大队经过群众评议,并报上级批准,摘掉了陈某“地主成分”的帽子。陈某在外地工作的女儿收到父亲摘帽通知书后,非常感动,来信表示“一定要紧跟共产党干一辈子革命,还要鼓励我们的子女为社会主义出大力。”

徐贤辅回忆,一天,他和赵明到一户刚被摘掉帽子的农户家走访,鼓励他们继续好好劳动,做一个好公民。“出门后,赵明感慨地说,曹雪芹的《红楼梦》只写了一户封建家庭的衰落,我们共产党人却写了把中国主要剥削阶级彻底消灭的更伟大作品。”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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