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数字 庭审仅提两处房产
法院审理查明,蔡彬从1993年起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市)区分局副局长,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政委等职务,在此期间,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主要犯罪事实共有5项。分别收取金额为20万、126万、29万、8万、92万。
其中,2000年,蔡彬投资130万元与陈俊杰、刘展文合伙购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大众汽车修配厂(简称大众汽修厂),后又抽走60万元用于买房。在陈俊杰、刘展文经营大众汽修厂期间,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继续“帮衬”该厂经营。2003年至2005年,陈俊杰、刘展文以大众厂名义购买了商铺等固定资产,并将商铺登记在二人名下,后以固定资产股权分配为名贿送给蔡彬财产性利益共126万元。这是庭审中仅提到的2处“房叔”拥有的房产。
追问
21套房就这样不了了之?
记者此前了解到,蔡彬拥有的18套房产位于广州番禺区,3套位于南沙区(南沙是由原番禺区分割而成)。面积最大的是位于番禺区沙湾镇龙岐村西环路东侧(A2厂房),达3405.3平方米,21套房产总共7203.33平方米。据房地产专业网站估算,按当前市值,21套房产的价值约4000万元。蔡彬是一名正处级干部,其妻子时丽英,曾任番禺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秘书长,现已退休,按照正常工资标准,都无法购买这么多套房。
记者从番禺区获悉,纪检部门对蔡彬名下21套房产,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房产手续齐全,来源合法,那么确实很难对其作出什么处罚。”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纪检干部说,从司法机关披露的情况看,蔡彬的房产主要是靠经营所得,这违反了有关党政干部经商的规定,对于这部分行为,应当说纪委此前已经对其作出了免职等处分。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机关的公诉人员告诉记者,该案由番禺区纪委移交番禺区检察院侦查,因蔡彬曾在当地政法机关任职,又移交给海珠区检察院起诉,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蔡彬受贿与房产的关系不大。蔡彬购买房产的时间是从1999年到2009年,时间跨度大,种类多样,其中有商铺、住宅等。由于当时缺乏对金钱流转的实时监控,很难分割出违纪违法所得与合法收入所得。就像一杯清水,倒入一杯浑水,就分不清了。
房叔受审 怎么没说房事
“房叔”受审,却与房产无关,面对舆论质疑,有关部门理应主动释疑。
“房叔”曾被纪委核实实际拥有房产21套。本以为,此次庭审,能让其21套房产来源全部水落石出,遗憾的是,审判过程中仅提及蔡彬2套房产。而“房叔”涉嫌受贿的数额,也与其“囤房”的价值看上去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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