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
公务卡最初缘起于国家对银行卡产业的扶持政策。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工作重点的第二条就明确提出“鼓励推广公务卡”,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积极带头使用银行卡,在行政经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中使用银行卡支付,加强对公务支出的监控。
两年后,由央行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但最早推出公务卡的并不是中央预算单位,而是浙江省。2008年4月,浙江先在省本级开始公务卡改革试点,之后向市县推广。截至2013年7月,江苏省所有省级预算单位均为公务人员办理了公务卡,累计办卡5.34万张。
从浙江省财政厅统计的数据来看,2012年省本级公务卡公务消费/现金比由2011年的1:9.76提高至2012年的1:4.02,现金支出规模大幅下降;2013年1-7月公务卡公务消费支出与现金支出之比为1:3.04,与上年同期的1:3.78相比,比率有所提高,现金支出进一步减少。
但毕竟公务卡不是万能的,只是大幅减少现金使用,从而堵住由现金支付流通中的漏洞,如果使用率达不到一定程度,作用仍不明显。
山东也是从2008年开始推行公务卡制度,2012年完成17市全覆盖,并往乡镇延伸。截至2012年一季度,山东省级累计发行公务卡45910张,16个市(不含青岛)发行了76733张,129个县、区(不含青岛所辖县区)发行21382张。
尽管覆盖面与发卡量都已具备相当规模,但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并不多,结算比例也不高。截至2011年,山东省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849个省级预算单位仅有31个使用公务卡结算,占3.65%,结算额为639.38万元。2012年,用公务卡的省级预算单位增加到82个,但仍不到十分之一,九成公务卡沦为“休眠卡”。
北京市也很早就将公务卡覆盖到了县区以及相关厅局委办,但是一位当地政府人士表示,自己的公务卡很少用,因为刷公务卡和现金两种模式只要有发票都可以报销,又何苦为难自己?
阻力
对于银行来说,公务卡1000万的发卡量还不及工商银行一家信用卡发卡量的八分之一,但是公务卡的发行首先意味着一个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还提高了信用卡的发行量,而且提高资金交易量。
在一些银行人士看来,使用公务卡,首先就是提高了信用卡的发行量,密切了银行与预算单位的关系,同时培养了客户使用银行卡消费的习惯,间接提高了政府的电子化速度,还提高了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规避一些人为、社会、财务上带来的风险。
但公务卡的使用率低,对于银行来说也是苦不堪言。一位农行地方分行行长表示,因为是涉及相关政府部门,我们将其与信用卡业务等同去办理,但其实在银行卡的数量中,公务卡所占的比重并不大,而且的使用率和活跃程度,比普通信用卡相差太多了。
一些公务员认为,由于使用公务卡的种种限制,比如住指定酒店,住的地方有时候离办事远,而且住宿环境并不好,而且推了公务卡,许多政府人员消费,最后变成企业老板买单,更是脱离了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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