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头刀与网络大谣(2)

舌头刀与网络大谣(2)

当前有一个症结需要澄清,就是打击网络谣言是不是等同于打压、妨碍言论自由,这是一个认识误区。人们对所有社会现象、问题、人物、事件都可以自由讨论、评论,自由发表意见和看法,即使讲错了、不正确、甚至偏执,与主流声音不尽一致,也可以但说无妨,言者无罪嘛。但是一切讨论、评论都应当以事实为依据。摆事实、讲道理是天下有良知人的共识,只有在事实的基础上才能讲清道理,建立在谣言的基础上怎么谈得上讨论问题。谣言是社会垃圾,是非人性、不可理喻的。在谣言谎语充斥、弥漫的环境中,只会有无耻、缺德、野蛮和险恶,只会有无数正直善良的人被舌头刀杀害。常言说得好:“人有人言,兽有兽语”,信口雌黄、胡说八道的谣言似应归入“兽语”之列,不在言论自由范畴之内,不应享有自由的权利。人们对待谣言,只须澄清、抵制、打压、嗤之以鼻,它根本没有讨论的价值。制造传播谣言与言论自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如果给了个别人制造谣言的绝对自由,就意味对所有人自由的恣意侵害和剥夺,广大公民将丧失自由。网络谣言是与人类所崇尚的自由价值相违拗的。任何自由都是有边界的。有序与自由、规则与权利二者互利共赢、相辅相成,这恰如道路交通,如果没有红绿灯管控,必将混乱不堪,大家都失去行驶的自由与权利。用谣言、舌头刀杀人太恐怖、可恶了。天下一切正直善良的人都不会赞成把造谣传谣当作言论自由加以容许。言论自由中的“言论”二字绝不涵盖谣言谎语。这次“两高”司法解释明确了什么是正常的言论,什么是诽谤、敲诈勒索等罪,设定了明确的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界限,厘清了网络谣言与言论自由的界限,明确了具体的违法犯罪的标准,网民只要不触犯这个底线,就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这实际上是对正常言论的一种保障。环顾环宇,有哪一个国家和政府把制造传播谣言当作言论加以容许、保护。即便在西方发达国家也为自由划定了法律制度禁区,冲击禁区也要受到惩治。网络专家斯诺登爆料的美国当局对公民私人信息恣意监控,更加反证出他们那里根本不存在绝对自由。可以说,法治与言论自由并行不悖,相得益彰。只有跳出言论自由就是绝对自由的认识误区,才能使公民真正享受到自由和权利。只有打压网络造谣传谣者,托住文明的底线,才能使言论更加自由,善良人不再受舌头刀伤害,社会和人际关系才能更加和谐。

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必须守住基本的道德法律底线,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积极举报网络造谣传谣违法犯罪行动,坚持文明上网、绿色上网,共同维护建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共同铲除在网上利用舌头刀杀人的环境和土壤,营造明朗清新的网络空间。人们绝不能生活在一个遍布舌头刀,进而导致道德伦丧、无法无天的社会环境中。大家齐努力根治网络谣言,不让世人痛恨的比魔鬼还厉害的舌头刀兴风作浪,祸害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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