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着力加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培养。大力开展经济体制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城乡发展一体化、开放型经济以及推动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本领。大力开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等方面的培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本领。大力开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本领。大力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理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本领。
(六)积极开展各种知识教育。着眼于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泛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军事、国际等方面知识特别是各种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帮助干部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思路、树立全球视野、提高科学人文素养。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公共外交、民族宗教、安全保密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三、培训对象及措施
(一)党政干部
1.领导班子成员。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以理论武装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能力提升为主线,加强县处级及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培训。
主要措施:(1)省部级领导干部。中央每年就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中央组织部每年安排500名左右省部级领导干部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会同教育部定期举办中管高校主要领导干部高级进修班。(2)市(地、州、盟)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央组织部每年安排3000名左右厅局级领导班子成员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按照职责分工,对本系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业务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副厅局级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3)县(市、区、旗)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地、州、盟)直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央组织部定期安排新任县委书记到中央党校参加任职培训,每年安排500名左右县委书记到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进行党性教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正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各市(地、州、盟)抓好其他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4)中央组织部统筹规划、各级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全员开展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学发展能力提升培训。中央组织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应急管理部门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培训。(5)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制定年度脱产培训计划,保证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各级统战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非中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
2.机关内设机构公务员。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机关公务员队伍,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机关内设机构公务员培训。
主要措施:(1)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司局级及以下干部开展示范培训,每年安排300名左右司局级干部到国家行政学院培训。(2)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组织人事部门对本部委司局级及以下干部开展全员培训。(3)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4000名左右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干部参加选学。(4)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5年内将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轮训一遍。(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地、州、盟)直属部门单位分别抓好省直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培训。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整合资源,督促指导同级各部门各单位内设机构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将机关内设机构公务员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计划和要求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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