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会费超额现象严重 新规能刹住“会议浪费”?
一纸规定能不能刹住“会议浪费”、“会议腐败”?对于这份“改会风”的新规,舆论更关注的是,“好政策”如何收到“好效果”。
新《办法》要求,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将会议费纳入部门预算,单独列示,并要求会议费预算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2006年的《办法》中,虽也有管控会议费用的明确规定,但是会议超额、会费超标的现象却持续存在。
今年6月24日,审计署公布了57个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审计发现,2012年有36个部门的504个会议超定额标准列支会议费3954.61万元。半数以上中央部门单位都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的问题,有的部门一年计划外召开的会议数量高达200多个。
“会议费浪费的源头是公共财政预算的不规范。要管住会费开支,最根本的措施还是推进公共财政预算法治化、民主化、规范化和透明化。”竹立家说,一个部门下一年度的开会计划,有没有必要开会、开会次数、开会规模这些情况都应该上报各级人大,需要经过人大的审查和质询程序。
对于违规的监管和问责,新《办法》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独立成章,单独列出,要求“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会议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但是,对于新规的监督问责环节,舆论亦存疑问。
“用‘左手’管‘右手’,效果很难保证。”竹立家说,严把会议费用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自我监管,还需引入各级人大的质询问责以及更为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
汪玉凯表示,改会风不能成为“一阵风”,新《办法》虽然填补了旧《办法》存在的制度欠缺,但是新规施行能不能见实效、显长效,更要通过深化改革,堵塞预算管理和监管的漏洞。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