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试点推广“以房助老” 专家观点交锋(3)

北京拟试点推广“以房助老” 专家观点交锋(3)

“以房助老”不须抵让房屋产权

据了解,北京希望在明年试点的“以房助老”,是一个比“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含义和适用人群都更加广阔的努力目标,不是单纯的“保险”产品。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以房助老”不要求老人一定要拥有自己独立产权的房屋,其主要模式也不是让老年人抵让房屋的产权;老年人完全可以通过让渡现居住或空置房屋的居住权,获得基本养老金之外的更多养老资金,或置换到一个可获得更便捷养老服务的社区(养老院、老年公寓或社区托老所)。

不过,李红兵同时强调,“以房助老”的平台,不能让养老机构直接参与对房屋价值(包括租价)的认定,也一定不是靠单独的金融机构来完成,“政府的责任是出台扶助政策,鼓励更多社会组织、金融机构参与其中,形成一个相互组合、相互制约的市场,让选择‘以房助老’的老人,可挑选到能帮自己置换更优质养老资源的中介机构,放心让渡房屋的居住或使用权。”

“以房养老”(在这里特指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面向人群:

拥有住房的老人,且其对该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主要模式:

老年人将名下房产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获得养老金,去世后房屋产权归金融机构处置。

运作部门:

金融机构。

“以房助老”

面向人群:

拥有住房的老人,但并不要求老人一定对该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主要模式:

老人通过让渡房屋居住权,获得基本养老金之外的更多养老资金,或置换到养老院、老年公寓等。

运作部门:

不靠单独的金融机构完成,政府需出台扶助政策,鼓励更多社会组织、金融机构参与其中。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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