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窝案、串案成为一段时间以来腐败案的一个显著特征,这就为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一个难题,对有关部门的反腐智慧来说也是一个严峻考验。
首先是法是否要责众的问题。严格按照法治原则,任何违法行为都应被严格纠正和处罚。刑事犯罪中,贪污受贿、买官卖官的社会危害尤其大,都属重罪,如不能严厉处罚,法治的权威就无从谈起。甘肃、安徽两个县委书记落马,牵出近200名手下官员,这近200名官员是否要绳之以法?如果不,法治就是空谈,贪污受贿之风就会像瘟疫一样四处传播;如果都依法判决,不仅办案机关难以承受,当地党政机关恐怕都要瘫痪。两者如何取舍是对反腐部门的第一个考验。
其次,窝案的频繁出现说明腐败正在呈网状蔓延。人在官场,想必有不少人是身不由己。虽然不想行贿,但不行贿有很多事根本办不成。经济学中有“劣币驱逐良币”的规律,在官场中同样存在。一些窝案中,行贿者、腐败者节节高升,清廉的官员反而被边缘化。如何防止官场落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是反腐部门必须考虑的另一个问题。
很多人认为,打老虎比打苍蝇难,这当然有道理。但苍蝇满天飞时,打苍蝇也是一个巨大难题。近日,中国社科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和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联合发布2013舆情蓝皮书。蓝皮书称,“苍蝇”的危害在于直接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不良作风和滥用公权将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比起“老虎”,“苍蝇”数量大,传播病菌范围广,其危害面更广、更深。
不管是打苍蝇还是打老虎,回归到源头,还是一个如何选拔官员的问题。当选拔官员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时,很难避免任人唯亲、任人唯钱现象,腐败在所难免。所以预防腐败和窝案,选拔官员是关键,而选拔官员的关键是避免个人独断。避免个人独断就必须发挥集体决策和民主选举的作用。官员的上下要用能力说话,用集体的认可说话,而不能用领导的个人意志说话。否则,窝案式腐败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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