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8月7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披露,全球最大制药企业辉瑞制药在包括中国在内的8个国家,向当地官员以及医生和医护人员等国有单位公职人员行贿。
而从指控内容来看,外企的商业贿赂形式早已由一般的医药回扣转变为其他更加隐蔽的利益输送。据上述医药代表透露,“与国内企业赤裸裸的回扣不同,跨国药企财务管理严格,很难有现金交易,所以目前输送回扣的最主要方式是学术会议、培训以及旅游等。”此种方法适用于俗称的VIP医生,处方量大,在医疗领域内是专家或者位高权重的科室主任。
据业内人士披露,旅行社、公关公司、会务公司都只是一个中介,其最大的功能就是将之前无法正常进入会计核算的经费支出合法化。“有些会议、旅游行程甚至都没有实际举行,所有的赞助费套现后最终变成了回扣,但这样的操作手法却很难为外界所发现。”
外资药企热衷在华行贿的背后,是中国巨大的医药市场。目前,中国已超越德国和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众多跨国制药企业均想在中国市场取得更加牢靠的垄断地位。而跨国药企长期以来享有技术上的垄断优势,享受专利技术保护使得进口药价格高。高价意味着巨大的利润空间,这也促使逐利的外资药企乐于通过业务回扣、项目好处费等形式大肆贿赂。
处罚力度被指过轻
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跨国药企动辄数百、上千甚至过万的进口药已经成为医疗机构创收的主要来源之一。而处罚力度不足被指是跨国药企商业贿赂频出的原因之一。
有不愿具名的本土药企负责人指出,跨国药企之所以在华频现行贿事件,一是因为他们往往以“学术营销”的名义搞临床推广,一旦出事,往往也不了了之。二是因为国家对跨国药企在华涉嫌商业贿赂的处罚力度相比国外而言过轻。
葛兰素史克去年7月就因“不当营销”被美国FDA罚款30亿美元。先灵葆雅、辉瑞和强生此前亦曾分别领到过5亿美元、11亿美元和23亿美元的巨额罚单。而在那些被FDA点名涉嫌在华行贿或非法营销的跨国企业,却鲜见被国内工商或药监部门开出罚单的个案。
“跨国制药公司在华行贿频发,但很少被处以大额罚单,在某种程度上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广东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律师宋儒亮认为,在中国,行贿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若构成经济犯罪,则有刑法去认定。此外,最高院最高法还就商业贿赂专门出台了司法解释。“从法律体系来说,我国这方面法律的规定是清晰的,这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而是有法可依,但是违法以后,执法不严的问题。”
据了解,以不构成犯罪的行政处罚为例,工商部门最高的处罚力度仅20万元,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处罚力度也在1万元至20万元。在法律未修改之前,这一规定对企业的威慑力有限。而据外媒报道称,开普勒资本市场基于中国以往类似案件的审理结果预测称,为了结此案所需支付的罚金可能在500万-1000万美元之间。而葛兰素史克去年在中国的销售收入大幅增长20%至约10亿英镑(约15亿美元)。即使行贿罪名成立,其所需支付的罚金可能只占销售收入的不足百分之一。
对于葛兰素史克行贿风波引发行业“地震”的说法,中国医药行业协会会长于明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葛兰素史克行贿丑闻对于国内数千家医药企业的影响即使有,可能也就是“一阵风”。因为问题的根源不在企业,只有“以药养医”的体制有所突破了,才有助于根治商业贿赂。
葛兰素史克CEO:在华行贿令人羞愧
深陷在华贿赂丑闻的英国制药企业葛兰素史克7月24日发表今年第二季度财报,其首席执行官安德鲁-维蒂也首次在记者会上就该事件发声,称公司总部对中国区高管的违法行为“毫不知情”,对中国政府的指控“非常羞愧”,他自己“完全愿意且准备在合适的时间”前往中国处理此事。英国《卫报》2013年7月24日报道称,维蒂还说,葛兰素史克正在同中国、英国和美国的监管部门合作,将配合中方彻查贿赂案。
路透社称,这是葛兰素史克在华行贿案发生半月来,其最高决策人首次就此发表意见。维蒂在记者会上称,他对葛兰素史克在华行贿案感到“非常失望”,“中国的指控令人羞愧”,“但我仍然相信,这个公司中99.9%的个人仍在以正确的方式做事”。他称,中国的调查集中在该公司在中国的管理层,而不是英国高管,“没有证据显示英国管理层参与了在中国的行贿丑闻”。《卫报》称,维蒂回避了很多问题,如该公司在中国的行贿规模究竟有多大,如果遭到中国罚款,他是否会上交自己年底分红的部分作为补偿。报道称,记者会共30分钟,尽管记者们还有很多问题要问,维蒂仍坚持结束了记者会,同时再次强调他坚决支持“根除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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