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介绍说,以丹麦为例,丹麦在反腐败和反商业贿赂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以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这些规章制度完全遵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反腐公约。针对有海外运营的丹麦公司,丹麦也有专门的反腐败政策——《零容忍政策》。这个政策的目的有二:一是明确禁止丹麦公司海外商务行贿行为;二是帮助丹麦公司在进行海外商务活动时拒绝商务行贿。因此会有专门的丹麦咨询人员进驻其他国家,帮助在当地进行商务活动的丹麦公司防范违法行为。
在向记者介绍欧洲市场规范经验时,何育萍说,欧洲竞争政策与行业监管互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竞争执法机构和行业监管机构紧密协作,确保事前监管与事后控制过程中政策的一致性。值得一提的是,欧洲经济的增长来自于创新和效率,即来自于欧洲内部市场的有效竞争。因此,政府需要确保实施行业监管的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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