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刘少奇同志在《论党》中对群众观点作出了精辟的概括。就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于一身的云南而言,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正确的群众观点,是云南实现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出发点。
顺应群众的需要,积极平反冤假错案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实现全面拨乱反正,开创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依靠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平反冤假错案作为拨乱反正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好。
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内乱,受“左”的错误的危害,人为地在云南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众多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被错划、被诬陷,遭受了非人的待遇。云南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始于1975年传达贯彻经中央批准的省委26号文件,着重处理“划线站队”等一系列问题,但受到“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影响,工作被迫停顿。1977年粉碎“四人帮”以后,省委下发了一系列相关文件,抽调领导干部设立办公室重启平反冤家错案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进一步推动了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开展。1978年冬至1979上半年,以“三家村云南分店”等16个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为代表的一批冤假错案得以复查乃至平反。从1979年1月起,省委着手就涉及人员众多、群众反映强烈的云南地下党和边纵的历史问题进行复查。截至1992年,全省共复查地下党、“边纵”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29000多人次,妥善地处理好善后事宜。
冤假错案的平反,顺应了人民群众对于改正由于“左”的思想造成的各类错误,团结了人民群众,融洽了干群关系,为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方面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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