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个要点,要十分重视苏联社会长期缺少社会主义自由、民主与法治这种“三缺”状态。
社会主义理应全面继承资本主义开创的自由、民主和法治的文明成果,确立比之资本主义更高形态的社会主义自由、民主与法治。沙皇君主专制统治420年的俄国,原本盛行严密控制、专制独裁与君治官治,缺少自由、民主与法治。要在这样的社会土壤中确立社会主义自由、民主与法治,本是异常艰辛的创举。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执政的前六年做了初步探索。这时党内的自由民主较为正常,对党的各种决策党内高层可以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自由争论,民主表决。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每年都坚持召开年会,不同意中央决策的可以在大会上做副报告,以提交大会平等审议。列宁还重视党内民主选举和苏维埃民主选举,重视选民意见,不以党领导人的意愿强加于选民。列宁十分强调以法治国。除制定1918年第一部宪法外,还先后通过了《苏俄婚姻、家庭和监护法典》、《苏俄劳动法典》、《苏俄土地法典》、《苏俄民法典》、《苏俄刑法典》等,确保依法执政,执政有法可依。但是当初为巩固新生苏维埃政权,已出现一党专政、以党代政的局面,对社会上言论、出版自由加以限制,连著名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创办的《新生活报》,因刊登批评政府过于严厉镇压持有不同政见知识分子的文章而被查封。1918年公布的苏俄第一个选举条例已开始对农村苏维埃代表的民主选举加以控制。对自由民主的限制势必造成有法不依,徒有法制,而无法治。1924年列宁病逝后,在斯大林执政近30年间,更是大肆破坏社会主义自由、民主、法治。斯大林越来越陶醉于对领袖的个人崇拜,各种社会科学书刊和艺术作品充满对领袖的歌功颂德,为斯大林开创个人集权制、职务终身制和指定接班制大造舆论。社会科学家和文艺作家的独立思考与创作自由备受扼杀。甚至一部电影、一个剧本、一本教科书,都要由党中央主要部门来审定。斯大林亲自掌管的政治保卫局,严密监控人民的自由,甚至对人民书信暗中进行检查。后来成为著名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索尔仁尼琴,就是因为他在家书中流露出对领袖的不满而于1945年被捕并被判处8年徒刑,刑满后仍被流放。他以亲身经历描写劳改营生活的《古拉格群岛》一书于1973年发表后,声名大震,成为“集中营文学”创始人,生动揭露了斯大林摧残人民自由的暴政。斯大林破坏党内民主,把列宁坚持的党代表大会年会制改变为相隔3年、5年甚至13年之久才召开一次,把党的权力中心从党代会转移到中央政治局,甚至由他个人专断独行。全国苏维埃人民代表的选举,从1936年起表面上规定普遍、平等、直接、秘密投票,这样四项民主选举原则,实际上对民主选举依然加以控制。各地苏维埃代表候选人的提名由各地党委暗中运作,施行等额选举,更不可能有竞选。该由选举产生的各级党政机关领导人一概由上级层层任命,或指定之后再进行民主选举走过场。这种党为民作主、党替民作主的体制使社会主义民主徒具形式。斯大林执政期间被当作反革命罪处死和判刑者达350多万人。[5]他持续进行这样大规模的清洗在表面上是打着爱国、卫国、维护社会主义的旗号,实际上是捏造证据,逼供听信,违法乱纪,铲除异己,确立个人的集权专断统治,把无产阶级专政改变为一党专政、一派专政之后,进而再变为一人专政。邓小平在1980年8月18日《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重要讲话中提出:“斯大林严重破坏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6](P333)这就是说,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较为健全的民主统治,而在东方不发达社会主义国家因深受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影响还是实行专制人治。苏联社会缺少自由、民主、法治这种“三缺”状况,因斯大林开创个人集权制、职务终身制和指定接班制这“三制”,长期难以改变。这是最终导致苏联解体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大众享受不到社会主义自由、民主、法治的实惠,于是他们宁愿转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享有起码的言论自由和民主选举的权利以及法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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