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3)

“营改增”之后……(3)

“逃过一劫”的建筑业

不过,从政府的逻辑来说,减税不是返还而是让利,牺牲部分财政收入,释放扩大社会财富的善意,改革阵痛是必要的代价。而对于企业来说,谁都不想当“最小的牺牲”来换取全局利益,在经济低迷时期,生存才是第一位的。因此,从新税制的改革初探到完善,将始终伴随企业、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的多方博弈。

按照“营改增”的进程表,“十二五”期间要全面完成改革,最终取消营业税。邮电通信和铁路运输行业年内即将纳入。而建筑业仍然是一个例外,没有明确的加入时间表。

曾有消息称,建筑业原本要在2013年年中加入试点行业,初定税率为11%,其中的机械管理与租赁更是会按照17%的高税率征收。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涉及的上游企业大多是小规模纳税人,他们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下游公司无法抵扣。加上建筑业属微利行业,11%~17%的增值税税率对企业可能是重大打击。

“早在2011年底,营改增试点方案尚未出台时,我们就已经开始跟住建部沟通了。”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会长贾立才在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时说,在整个建筑业协会里,分会算是比较早着手的,但是初期的沟通并不是那么顺利。“我们先给建筑业协会打的报告,没有什么回音,就直接向住建部反映了。而且企业方面没有形成共识,有的企业不是太懂,他们觉得化整为零、拆分成几个小企业就足以应对了,反而是分会比较着急。”

不过,建筑业协会很快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峻,部分企业获悉消息后,反应非常强烈,协会才开始重视。与此同时,住建部也开始有所动作,委托其下属的中国建设会计学会进行“营改增”调研测算工作,最终形成的报告称,如果按照建筑业11%的税率,所谓税负不变或者略有减轻只是理论测算。按照实际测算,税负增加的企业达到85%以上,而且绝大多数企业税负增加幅度超过90%。

博弈是一个“杀价”的过程。据贾立才透露,住建部当时提出按6%的税率征收,但是财政部有异议,与初定的11%有太大差距。“我估计最后可能会是折中的8%。”贾立才说。

定局后的游说

相比之下,税负增幅较大的海运业及相关代理行业与财税部门的沟通则几多挫折。最近,中国船东协会、货代协会、船代及无船承运人协会三家协会就准备联合起草上书国务院的报告,反映营改增后航运企业税负不降反增的情况。

中国船代及无船承运人协会副会长邢德彰对《南风窗》记者说,按照新的税制,国际海运船公司如果直接跟货主收取运费,享受免税或者零税率,但是国际海运船公司通常不会直接去找货主,很多业务都是委托船舶代理,由它们代收代缴海运费等,而他们拿不到什么进项抵扣,整个船舶代理行业的毛利润只有5%,物流辅助业征收6%的增值税后,对于船舶代理是一个很大的冲击。

以山东省某船舶代理公司为例,2012年支付给境外的运费是1.9亿,支付给海监海关的费用是1.3亿,这部分是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所以“营改增”之后,整个税负要增加2000多万。与此同时,“营改增”也引起了国际海运船公司的关注,尤其是跟中国没有海运互免税收协定的以色列、瑞士等国家,他们的海运公司就要承担这个税收增加的成本。

“船舶代理公司只能靠提价,把这部分转嫁给船公司或者货主。海洋运输中介人的税收压力太大了,造成的后果一个是转嫁,一个是企业没法生存。”邢德彰说,特别是无船承运人这一块,因为他们是自己出提单,从货主那里拿到货,联系船公司运输,但是船公司和货主都拒付增值税的成本,只能无船承运人自己承担。

实际上,早在全国推行之前,协会的几个主要会员企业中远物流、中国外运长航集团等公司,就已经分别向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反映过问题。“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部门,财政部认为企业的困难可以理解,也提出了采取一个补漏措施的可能,但是具体执行的国税总局不太同意,觉得新政策马上就要执行了,不可能开一个口子。”邢德彰说,国税总局的意见是先试行一段时间之后再看具体的情况,根据税负增加的情况再制定补漏措施,用事实说话。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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