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人民质检 践行质检为民(2)

建设人民质检 践行质检为民(2)

加大惠民力度

面向群众,抓好民生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人民质检的应尽职责,是质检为民的应有之义。应以质量大会为契机,以中国质量奖评选和政府质量考核为抓手,增强全民质量意识,调动各级政府和广大企业抓质量的积极性,努力提升“中国制造”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跳出质检看质检、跳出质检谋大局,围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加强战略研究,注重顶层设计,在服务发展中找准定位,在保障民生中明确方向,促进质检工作由注重微观产品质量向重视宏观经济质量转变,由过于强调技术措施向加强行政管理转变,由被动应对放权向主动创新服务转变。

面向企业,做好帮扶指导。去年以来,受国际大环境影响,我国外贸形势严峻,保增长压力加大,帮扶企业成为质检部门的当务之急。善打“国际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调减法检目录,逐步减免出口商品法检费用,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用好原产地优惠政策,加快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善打“技术牌”,发挥质检的人才、设备、计量、标准等优势,建立和用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为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提供科技支撑。

落实安民责任

严格监督管理。严格监管是保障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应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举执法打假旗帜,完善产品召回管理,整治质量违法行为。这是质检系统的职责所在,也是人心所向。特别是要围绕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一些重大的执法打假行动,打出质检声威,打出质检形象。落实监管责任,结合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进行科学规划,规范检测行为,以刚正廉明的执法形象赢得群众认可。

完善法律法规。对质量安全问题,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重视消费品质量立法,加大对制假售假者的打击处罚力度,积极推动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的修订,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创新社会管理。人民质检为人民,人民质检靠人民。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更加重视法治建设、宏观管理、社会公平,在公共服务、质量环境、执法监管上下功夫,把该放开的坚决交给市场、还给社会、放给基层;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为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责任编辑:徐晶晶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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