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以党的宗旨为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与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但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忘记了党的根本宗旨,对人民群众感情淡漠、对人民群众的权利置若罔闻、对人民群众的生活不管不顾、对人民群众的困难视而不见,甚至有的还高高在上、专横跋扈。
针对这些现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检查自己:是否有使老百姓生活富裕的“裕民”意识,有没有与民争利的问题;是否有“恤民”的实际措施,真正关心因伤残、孤寡、疾病、灾害、下岗、贫困等原因形成的弱势群体;是否真心诚意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使人民可以安居乐业;是否存在扰民的行为,有没有因为自己工作不当增加了群众的负担;是否尊重人民群众的权利、地位,有没有居高临下,官气十足,对群众横眉竖目、颐指气使的问题。实践证明,只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才能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最后,要以民心向背为镜。严格地说,领导岗位是为服务对象设立的,如果没有服务对象,就无需设立领导岗位。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关系。古人有言:“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意思是说,为政者要倾听百姓的呼声,以百姓的反应,检查为政的得失。可是,现在有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忘记了历史的教训,严重地脱离群众,自我膨胀,唯我独尊,一切都要自己说了算,听不得不同意见,不是闻过则喜,而是闻过则跳,严重者甚至对有不同意见的人进行打击报复。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深刻反省自己:是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否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是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随时随地根据群众的要求,检查自己思想上、工作上的差距,纠正不足,修正错误,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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