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治病”,必须及时析“病因”
在认清“病症”的基础上,还必须善于分析“病因”,只有理清了“病因”,才找得到“病”的根源,才能对症下药开“药方”,“治好病”才有希望。因此,各位党员干部,都应该结合自身“病症”,作出符合自己实际的“病因”分析。并根据“病因”,进行辨证施治。对于有些导致重大“疾患”的“病因”,在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及时先打“强心针”。如:对于理想信念动摇之“病因”,就需要及时打好理论武装的“强心针”。要通过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的反复深入学习、强化学习,打牢思想理论基础,提高理论素养,从而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于廉洁自律意识淡薄之“病因”,就需要及时打好党纪国法的“强心针”。要强化对国家法律、党章和《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对于群众观念淡漠之“病因”,就需要及时打好强化宗旨意识的“强心针”。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引导,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全党而言,它是立党之本;就一名党员干部而言,它是立身之本,从而切实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对于工作作风不实之“病因”,就需要及时打好求真务实的“强心针”。教育党员、干部,自觉认识到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一贯作风,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必然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讲真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
“治治病”,必须及时断“病根”
治病必须治断根,才能防止反复。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如果我们在“治治病”环节,对有些“病”治标不治本,“治”而未断根,就会导致有的“病”表面上看治愈了,可是一段时间以后又复发了,而且比原来更严重了。因此,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对“治病”一定要动真格,党员干部必须勇于断“病根”,要有“换血净身”、“刮骨疗伤”的勇气,坚持直面问题、直揭矛盾、触及灵魂。一是对于极个别已经发生了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在廉洁自律方面发生了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建议他必须抛弃逃避法纪制裁的任何幻想,勇于站出来,自觉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交待问题,求得宽大处理。二是对于极少数有违规行为的党员干部,建议他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说明情况,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三是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少数党员干部,建议他必须在本单位党员干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上级党组织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作出组织调整。四是对于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党员干部,建议他要主动写出书面检查,在所在党组织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自觉讲清问题、承认错误,自觉接受所在党组织的教育帮助。
治病的目的是为了救人,惩前的目的是为了毖后。只有使我们全体党员作风更加过硬、党组织肌体更加健康,才能永葆我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作者系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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