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有感于6家奶企垄断价格被处史上最大罚单(5)

【案例】有感于6家奶企垄断价格被处史上最大罚单(5)

【启示与思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日宣布,对广州市合生元等六家奶粉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共处罚款近6.7亿元。这是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反垄断部门开出的最大罚款单。涉案企业均承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过去违法行为的后果,让消费者获得切实利益。

事实上,反垄断部门祭出反垄断法利器,开始进入奶企调查时,部分企业就慑于法律的巨大威力,迅速宣布大幅降价。这是5年来一路上行的部分高端奶粉价格首次下调。这表明,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一旦被认定违法,涉案企业将被课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10%的罚金。这意味着罚款额可能超过其全年利润,乃至高达亿元。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价格垄断案件涉及航空、图书、造纸、日化、汽车、保险、电信、医药、液晶面板、酒类、黄金、海砂、玉米种子等多个行业,与广大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因而部分经营者通过实施价格垄断,谋求垄断利润,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尽管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查处了不少案件,但必须看到,不少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企业知法犯法的现象屡见不鲜。

此次反垄断最大罚单的落地,最终能否从根本上赢得最好效果?笔者觉得这可能是个未知数。

一者是反垄断调查是起到了震慑作用,但并没有震慑了洋奶粉的心,洋奶粉此次迎合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就说明,其是一次应付,也是一次及时采取的保护措施,面对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采取了明哲保身的办法,通过降价进而避免处罚就是证明。

二者是反垄断调查不能从根本上去监督洋奶企,洋奶企进入国内,有各方面的原因,尤其是国产奶粉出现的问题,给其有了进攻的机会,更有了强大的市场,目前洋奶粉抢占了中国市场的“半壁江山”。可缺少的是长效机制监督,或许正如此,结果此次出现了洋奶粉“肉毒杆菌门”事件。

三者是批垄断调查没有从质量等措施上去入手,仅仅是价格的调查,如果在反垄断调查过程中,联系相关部门,有效的使用执法监督机制,对洋奶粉也来一次彻底的检查,既是监督,也是对质量的一种保证。

缺少了长效机制的反垄断调查,即便是开出了最大罚单,也不能“扭转乾坤”,不能回避问题,只能是处罚时,洋奶粉顺从,但其能不能起到效果,更应该“听其言观其行”,应该建立起长效机制,处罚奶企,更应该监管奶企,否则,反垄断最大罚单依然不会有最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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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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