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情妇学反侦察:又一则讽刺的“官场现形记”(3)

【案例】情妇学反侦察:又一则讽刺的“官场现形记”(3)

让治腐新手段跑赢贪官情妇反侦查

相较于某些问题官员迷信风水大师消灾避祸,一些官员的反侦查手段则更显老练。据一位反贪检察官透露,湖南省某市副市长将情妇黄某送至北京一所大学学习法律知识,培训反侦查能力,并与其签订1500万元的包养协议。如此处心积虑地反侦查,深深击中了社会的腐败痛点。

有人说,情妇在中国是致腐又反腐的主力军。刘铁男、王素毅,情妇举报一查一个准,网友们也调侃,“情妇有风险,包养需谨慎”。然而遭情妇反戈的贪官毕竟只是少数,更多情形是,贪官与情妇订立攻守同盟,结成利益共同体同流合污。把反腐败的希望寄托在情妇身上,无异于向腐败缴械投降。

反腐败是一场反腐者与腐败者斗智斗勇的暗战,贪官的反侦查手段,又岂独是培训情妇。有的是披上清廉外衣,如雷政富,在人前反复强调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摆出一副清廉模样,背后却色胆包天,沉迷声色犬马;有的是打造利益链,如刘志军,从1986年下水直到2011年才被抓出水面,潜伏长达25年之久,靠的就是打通上下级,结成铁板一块互保。还有一些耍小聪明的贪官,被调查时装疯,被抓之后称病,为了逃脱处罚极尽能事。近年来,贪官们越来越会装清廉,腐败行为越来越隐蔽,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收集腐败证据越来越困难。

面对日益增长的高智能性、高秘密性腐败行为,运用常规侦查手段反腐败已难获成效,这直接导致反腐败的震慑力式微。上世纪80年代初,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发起反贪风暴,首月就有3485人自首,到深夜12点钟都还有人排队等候投案自首。如今,贪官们怀揣侥幸,连情妇都已被“武装到牙齿”,反腐败犹如拳打棉花,震慑效果可想而知。如何让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惩处力度,转化为干部不敢腐败的心理效应,是当前面临的一大考验。毕竟,不战而屈人之兵,乃是上策。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首当其中,是让侦查从技术含量上压倒反侦查。多年前,检察机关和学术界就已纷纷呼吁放开技术侦查限制。去年全国人大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明确将技术侦查写入新《刑事诉讼法》,其中规定,对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将监听、窃听等技术运用在侦查手段中,做好技术反腐败,势必可以提振疲软的反腐震慑力,为遏制腐败注入一剂强心针。

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却只是腐败的治标之举。明朝时朱元璋曾提出“奈何朝杀而暮犯”的历史性课题,从严治吏、重典治吏,一时效果显著,长期却会激起猫捉耗子的拉锯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吏治腐败问题。治本之举,是建立起公众监督和制度制约相得益彰的现代廉政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钱,让干部不能腐败、无处腐败。如此,再多的反侦查,也只是枉然。

【启示与思考】

从近些年落马的官员来看,情妇似乎成为了一个高频词,会经常出现案件之中,更有许多官员直接被情妇拉下马。这位副市长的行径,恐怕多少也汲取了这些“教训”吧,大有企图通过培养情妇反侦查能力,来“扭转”情妇拉官员下马的局面。但从报道来看,恐怕这位副市长“白忙活”了,最终难逃法网。一位副市长何以会产生如此滑稽的“奇思妙想”,说到底还是贪欲心在作怪,让权钱美色蒙蔽了自我。

身为领导干部,本该以身作则,带头保持党的纯洁性,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榜样模范。而这位副市长不但生活作风不检点包养情妇,更是利欲熏心,天真妄想,企图让情妇学习法律知识来为自己掩盖贪腐罪证,广大党员干部对此当引以为戒。为官者若是自身清正廉洁,一心为公,又何须培养情妇的反侦察能力?如此“用心良苦”岂不正说明了其自身必然含有贪污腐败的的行为,经不得纪检部门的检验。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位副市长的结局也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只要走上腐败之路,任你再狡猾,终究难逃法律制裁。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执政观,自重、自律、自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才能始终保持清正廉洁。而要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还是得从源头抓起,从权力制约抓起。只有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控,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监督力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真正保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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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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