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内部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3年2月,解放军18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了268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军选举工作从2012年10月陆续展开,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规定,先由基层单位召开军人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旅(团)级单位军人代表大会代表;尔后,旅(团)、师、军、副大军区级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召开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一级军人代表大会代表;最后,18个选举单位召开军人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差额选举产生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各单位把发扬民主贯穿选举工作全过程,在代表人选的酝酿、推荐、考察、提名等环节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落实官兵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从这一过程可以看出,来自解放军的全国人大代表是由军人大会、军人代表大会逐级选举产生的。那么,军人大会、军人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有什么关联?
公方彬教授认为,军人大会、军人代表大会制度与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选举制度方面是对接的,军人代表履职和人大代表履职在理念上是一致的。
“军队民主空间有多大?”公方彬指出,军队民主肯定是相对有限的,不可能像地方一样。同时,战时和非战时的军队民主程度也是不同的,“比如,在战时的军事民主方面,由于战场情况瞬息万变,指挥员的意志必须被尊重,不能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军队内部的民主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方彬认为,人民军队历史表明,正是因为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推进了民主,我们的军队、我们的事业才不断由胜利走向胜利。
公方彬强调,民主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没有最好的民主,适应自己才是最好的。民主发展是动态的,渐进的,与社会发展阶段是一致的。因此,军队的民主建设与整个社会的民主脉动也是一致的。新时期的军队民主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和问题,在国家经济和政治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基层官兵文化水平普遍提高,他们对自己的民主权利必然有更多的期待,这些都对推进军队民主建设提出了客观要求。因此,军队民主建设要同国家民主建设同步推进。
“军队民主建设要跟上现代民主理念,还要研究战时和非战时的民主制度规则,使民主的程序设计更加科学,在程序上确保集体意志不被个人意志所取代、驾驭,不断增强民主程序的操作性,杜绝口号式民主,让民主的力量源泉喷涌。”采访的最后,公方彬教授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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