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知民到民知
在开展群众工作中,“常规动作”是干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解决群众面临的问题。毫无疑问,这种传统做法是必要的,是有效开展群众工作的前提和条件,也是开展群众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做法。但这种习惯性做法更多的是强调党和政府对群众的了解,而忽视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了解。
现代社会是愈来愈透明的社会,也是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现代社会不可能达到有效管理。而有效参与的前提是公民的知情权必须得到保障和落实。因此,在群众工作中,不仅要提高“知民度”,更要提高“民知度”。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抱怨,有时候是因为对党和政府工作不知情、不了解。党政机关工作要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要最大限度地让群众了解党和政府的工作。这就需要党和政府机关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加强新闻发布,让群众在第一时间知晓自己所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即提高“民知度”。 “民知度”的提高不仅仅是群众知情权的体现,更重要的是还体现了群众的监督权,以保证党政机关的决策科学和执行有效。此外,提高“民知度”有利于群众了解真相、释放情绪,增强和提高群众工作的有效性。
从单体到多体
在开展群众工作中,过去习惯于党和政府扮演主角,自说自唱,单打独斗,使得党政部门的工作事无巨细、统包统揽,这就势必造成工作穷于应付、疲惫不堪,而且党政部门容易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甚至其工作适得其反、“引火烧身”。这种任何事都“由我做主”的理念必须改变。
现代社会是多元社会,仅靠党和政府单个主体行为无法实现社会管理目标,必须改变“包打天下”的社会管理理念。一方面需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强化和优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另一方面,要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责任,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形成多方主体参与的局面。为此,需要建立党和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互信机制,党和政府要主动让出空间,缩减自己在公共生活领域的权力,分解和下放党政部门自身的职权,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这样既能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又能激发社会活力,增强社会管理的成效。
从静态到动态
群众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也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过去我们所讲的群众对象,一般特指工人、农民等最基本或最基层的群众。事实上,当今群众工作中的“群众”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以动态的理念来看待“群众”这个特定对象。
首先,“传统群众”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过去常说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产业工人人数在就业比例中仅占很少比重,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逐年增加。农民阶级的分化更为突出,尤其在发达地区,真正以种田为生的农民是极少数,大部分从事流通、贸易或制造业等工作,还有亦工亦农者占相当比例。知识分子也有相当数量进入二产、三产类型企业或是社会中介组织中。因此,群众工作中的“群众”是更为广泛的始终处于动态的概念。
其次,需要树立党内外群众辩证统一的观念。群众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党来说,非党是群众;对党的领导干部来说,非领导干部也是群众。因此,既要重视党外群众的作用,也要重视“党内群众”的作用,不要出现“灯下黑”,忽视了生产一线老弱病残的普通“党员群众”。否则,我们的群众工作是不完整的。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