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反腐还需顶层设计
“官方开通微博进行反腐是值得肯定和褒奖的,官方和民间的接轨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民间舆论是对腐败调查的公开推动,其作用大于线索提供,是反腐工作的重要推进器。”叶青说。
如今,微博反腐已经成为一支不容忽视的社会监督力量,微博反腐成员有的以行业或反腐地域命名,如“地产反腐”、“医药反腐”、“河南反腐”、“福州反腐反贪”等,有的以反腐组织的形式命名,如“反腐三剑客”、“反腐老干部”、“反腐工作室”、“反腐联盟”等。
2012年7月,186个实名认证的北京市检察官微博在新浪微博悄然上线,形成了以检察官个人实名认证微博为主的“北京检察模式”。同时,河南省市县三级共183个法院通过新浪微博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全天接访,并直播接访情况,开创信访接待新方式,开辟了以省市县三级法院联动为特色的“豫法阳光模式”。
“微博反腐已经形成规模,形成阵营,成为一股浪潮,将官方和民众都裹挟其中。”政务微博研究者张振良同时指出,“形式的变化并非根本性的改善,真正的问题在于纪检部门如何对待举报线索,如何落实处理,能把已知的问题和线索调查解决好。”
“花总”则认为:“官方开通微博更多的意义是普法教育和宣传倡导作用。毕竟中纪委没有开设官方微博。”在他看来,官方微博还停留在学习运用的阶段,离真正发挥作用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官方微博作用的发挥一定是缓慢的,因为需要更高层面的支持和布局,体制决定了这是一次由上而下的尝试。”
中南大学廉政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满春建议,一方面,有关部门需要把微博反映的情况进行多平台整合,从而扩大微博反腐的影响力,以实质性的效果来取信于民;另一方面,在制度层面需要设立明确有效的微博反腐制度规范,起到启发引导群众,推动国家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的作用。
最重要的是,“在法律层面,将一些弹性的规则变成硬性成文的微博反腐法律法规。”李满春指出,必须从法律上对个人和政府微博进行规制,防止出现一些滥用微博打击报复的现象,同时防止一些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面对微博线索的时候,不当行使自由裁量权。
【启示与思考】
高昂的反腐成本,使越来越多的举报人会转战网络,通过非官方的途径将腐败蛀虫暴露于聚光灯之下。
事实上,因举报高官而倾家荡产,甚至锒铛入狱的绝非仅此一例。翻看许多反腐账单,总是让人感慨万千。为把省委书记程维高拉下马,反腐义士郭光允举报8年,入狱3年,20名亲属受到牵连迫害;海南亿万富豪孟克非,在一场企业重组的漩涡中因举报蛀虫而两度卷进监狱,被无辜判处“4年有期徒刑”……一起起反腐案例触目惊心,如此高昂的反腐成本已经远远超越了普通百姓所能承受的“成本底线”,让很多手中握有高官犯罪事实的百姓望而却步。
反腐斗士在反腐之路上所遭遇的困境,绝不仅仅和其所举报的贪官个人有关,而与当前一些地方官官相护,编织成相互包庇的关系网络脱不了干系。一些有背景、有后台的官员在“后台”的庇护下,成了怎么也扳不倒的“不倒翁”,还会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久而久之,便会令民众失去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即使手中有确凿的证据也不敢“轻举妄动”。由此看来,要想破解当前反腐成本高昂的怪圈,不仅需要进一步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更要抓紧解决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制度性困局。
腐败者在用百姓血汗肆意逍遥,而反腐的志士却在拿自己的身家性命拼死搏斗。对于那些“反腐斗士”们,即使我们的政府无法给予他们太多的回报,但国家却有义务将这些人的反腐成本降到最低,至少不应该受到太多损失。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才是反腐战线上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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