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兰素史克在华大肆行贿 “以药养医”模式亟需改变(3)

摘要:作为跨国企业,GSK中国利用旅行社等渠道,向政府官员、医院等大肆行贿,从而达到打开销售渠道、提高药价的目的。

根治贿赂亟需医药分离

专家认为,虽然国内对于受贿行为的监管法律不比国外宽松,然而具体到事实层面时,执行却不够到位,易致外资医药行业在中国贿赂行为出现。

根据我国《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而收受方将贿款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说,政府应借此机会加大对中国医药行业违法行为的惩处。更重要的是,不仅要处罚行贿方,对于受贿方也不应姑息,打击高药价背后的“硕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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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葛兰素史克公司在华销售产品一览。)

但是,想要根治商业贿赂,还要改变现有“以药养医”的思维模式。于明德说,管理商业贿赂的源头,在于应该让医疗收费(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手术费、治疗费等)回归到合理价位,用市场经济规律来提高医疗服务的价格,最终实现医药分离。

事实上,国家发改委近期对外资药企开展了一系列动作,例如对不少知名进口药品代理企业开展成本价格调查。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药物政策室主任傅鸿鹏说,这些动作最终都会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如果实施顺利,会导致药品终端零售价下降,挤出多余水分。(完)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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