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县看望30多年前在一个班子一起工作的老同事,饱含深情地说了一段发自肺腑、感人至深的话。他说:“一个人对一个地方感情深不深,主要不在时间长短。焦裕禄在兰考工作只有一年多,但精神永存。我们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有了这份感情,只要在一个地方工作过,就永远不会忘记那里的群众。”咀嚼着总书记的话,我情不自禁地又想起了焦裕禄“雪天访孤老”的那一幕感人场景:那是一个大雪封门的日子,焦裕禄满身挂着落雪走进低矮的柴门,这里住得是一双无儿无女的老人。老大爷有病躺在床上,老大娘是个瞎子。焦裕禄一进屋,就坐在老人的床头问寒问饥。老大爷问他是谁?他说:“我是您的儿子。”……
“我是您的儿子”——这句话,“表达了一个伟大的真理。这是一个震撼历史的声音。它喊出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的全部忠诚。”(穆青、冯健、周原《人民呼唤焦裕禄》)有了这种忠诚,“只要在一个地方工作过,就会永远不会忘记那里的群众。”因为,这个忠诚使然,人民已经被牢牢地置于了“父母”的位置。不忘“父母”养育之恩,以赤诚之心回报人民,天经地义。这就十分明了地解决了谁为根谁为本、谁为谁做主、谁为谁服务的本质定位问题。
谁为根谁为本?即谁养活了谁。把自己定位于“人民的儿子”,视人民为“父母”,从根本上解决了共产党的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划开了共产党的官员与封建官吏之间质的区别。在封建社会里,官吏都是大言不惭的“父母官”,而百姓则都是治下的“子民”。北宋王禹偁的《谪居感事》诗中有句:“长洲巨海湄,万家呼父母。”并自注说:“民间多呼县令为父母官。”其实,这种称呼不止于县令,还包括了府州官员,其品秩亦不止于“父母”,“甚至称府州官为祖父母,称布政司官为曾祖父母”。当然,也有例外。《窦娥冤》中的楚太守有这样一句自白:“但来告状的,就是我衣食父母。”这个“父母官”竟屈尊称平民为“父母”,岂不怪哉?然而,他的一语道破了“天机”:“我作官人胜他人,告状来的要金银。”原来,他所谓的“父母”,正是养肥他的民脂民膏来源。封建时代,地方官僚以“父母官”自居,宣扬的是官吏养活了百姓,却忌讳说抑或否认正是百姓养肥了他们自己,这显然是一种根本的颠倒。社会主义条件下,我们党高擎“人民是国家主人”的大旗,这个案尽管已经翻了过来,但仍有一些“儿子”,忘记了“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一基本事实,仍然认为是“儿子”施恩养活了“父母”,而不是“父母”用血汗养活了“儿子”,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角色的错位。
谁为谁做主?“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出自封建官吏徐九经之口的名言,曾一度在我们的一些现代官员中备受推崇。诚然,这里道出了当官要为百姓做事的真谛,但从根本上说它反映的仍然是一种“父母官”意识,颠倒了人民是“国家主人”、官员是“人民公仆”的根本关系。为民做主,还是人民做主,一字之差,却反映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两种不同的世界观,也反映了封建专制与民主政治两种相悖的政治意识。《国际歌》的旋律大家耳熟能详,但许多人却参不透其中的一段歌词:“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现实生活中,除了仍有对神仙、皇帝的膜拜者,仍然把自己命运寄托于“救世主”式的“救星”、“青天”者之外,把自己的本事看得过高、功劳看得过大,进而自认乃一区一地那“二亩三分田”上的“英主”、“雄主”、“父母官”者也大有人在。这种勿视“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否认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狂妄,显然是幼稚可笑的。
谁为谁服务?“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这一宗旨所决定,我们的干部必须像焦裕禄那样自觉把自己作为“人民的儿子”,才能付诸实施。而在现实中,“父母”服务于“儿子”,“儿子”欺凌“父母”的现象,却部分地存在。在谁为谁服务问题上,“父母”与“儿子”的错位,除了“父母”权利意识薄弱之外,更大量的是一些“儿子”们滋生于了一种“惠泽被于下民”的“推恩意识”,把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当作了一种对人民的恩赐,成了一种个人境界、为官政绩,而不是一种“儿子”对“父母”的应尽义务和本分。而其最终结果,就必须孳生出一种为民做主、恩泽子民的“父母官”意识,以至于“儿子”立场失守。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做“人民的儿子”还是做“父母官”,是检验一个党的干部是否真正树立了宗旨意识的试金石和分水岭。
做“人民的儿子”,首先来自于一种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喜怒哀乐都以人民的利益为主轴。毛泽东看到余江县消灭了血吸虫病的消息,“浮想联翩,夜不能寐”;看到卫士带来的乡亲们吃的黑窝窝头,双手发抖,含泪吞咽。我国原子弹试验成功时,周恩来眉飞色舞、神采飞扬,而他到邢台地震灾区视察时,一下飞机就悲痛万分,几乎哭出声来。他们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视为自己的喜怒哀乐,真正与人民群众息息相通,休戚与共。做人民的儿子,要旨在一个“做”字,真心实意地去做,而不是靠嘴巴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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