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3000多年神庙浮雕出现“丁锦昊到此一游”的涂鸦后,“丁锦昊”的真实身份被网友人肉出来——南京一名初中生。丁锦昊父母通过媒体公开道歉,称监护不到位,恳请大家给孩子一个改错的机会。
然而据深入报道,被“人肉”出来的丁锦昊在家痛哭一夜。而对他人肉的始作俑者,已经开始通过攻击丁锦昊所在校园网络、公布家庭住址等方式,进行不依不饶的深度“宣泄”。由人肉搜索为导火索的,却最后到成了有组织有计划的人身攻击大爆炸。对于这种看不见的衍生暴力,置身事外的人,千万别说和你无关。
“人肉搜素”发迹于网络社区,近年来被网民如火如荼的麦克风和放大镜式的叠加心理推动着。历数“人肉搜索”这道网络追杀令下的中枪者,可谓哀鸿遍野:从虐猫门、铜须门的怒火攻心,到天价烟、杨“表哥”的全民狂欢,在网络这个江湖里,人肉一出,谁与争锋!然而不管出于正义还是出于私愤,在看到一个个被“通缉者”如同砍瓜切菜一样打倒在地,躲在显示器后的我们在欢呼雀跃之时,又有谁会去计较这一地鸡毛的法理碎片。
人肉搜索方兴未艾,但是这种武器一旦发动引擎,就势必不会以人的意志而进行转变。这种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的矩阵,在法律上却有着白纸黑字般清晰的底线存在。北京邱宝昌律师表示,人肉搜索这个行为本身不违法。将搜索的信息公开发布,则涉嫌侵权。“如果公开的行为导致被搜索人自杀,相关人员或要承担刑责。”邱宝昌建议,如果要对某事进行监督,可以将人肉搜索到的信息交给有关部门来处理。
把“人肉”这把双刃剑,搁在本来应该所在的位置上,算是种理性落地。当群众力量需要对类似腐败等丑恶现象尽一家之言之时,相关机构该给他们一个蓄水池,从而让激浊扬清的正能量得以继续的同时,又不会侵害到当事人其他的合法利益;而当类似“丁锦昊到此一游”的公德之痒浮现,还请收起你们百试不爽的人肉利器,这里,本不是可以直接宣判的法场。
他人有错或有违法行为,大家禁用另一种错误的行为方式来进行入场施暴,这本来应是法制社会基本常识。正所谓西哲所说“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你说话的权利,我却要誓死捍卫”。放到人肉搜索这事,可成为“我可以鄙视你,但你保留隐私的权利,我要誓死捍卫”。但凡不如此,恐怕缺失安全感,将是以后网络生态的普遍现象。
“丁锦昊到此一游”,终究是没有惨烈来收场,对于这种出口转内销的国人刻字闹剧,原本是没有太多的愤怒可以持续燃烧。这算不上一种庆幸,谁能保证网络时代,下一个被搜索的不会是你呢?还请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意识赶紧醒来,不然践踏隐私的“人肉暴力”,也会是“到此一游”的“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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