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裸官”才能真正对其说不
堵住裸官的“贪腐漏斗”
所以“裸官”应该约束,更应该监管。之所以发生温州“杨溜溜事件”,就是因为对“裸官”的监管不力,导致“裸官”一发现苗头不对,就可以全无家庭顾虑,撒腿就跑。在2010年2月发布的《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中,监管“裸官”也首次作为预防腐败工作的重点被提出。
不过,监管“裸官”虽然已有共识,但公众所知道的“裸官”,大多仍沿袭着“案发——暴露”的旧有惯例。庞家钰、蒋基芳、周金伙,直到最近备受关注的张曙光,都是在被查处之后,人们才惊讶地发现,这些贪腐官员原来一直“裸”着。
“禁止‘裸官’担任党政正职”若要得到有效执行,首先得摸清“裸官”的底。若仍然要等到案发后才知官员“裸身”与否,那时已经晚了。监管“裸官”的目的,当然不在事后确认,而主要在于:一是从官员的“裸身”状态出发,去寻找贪贿犯罪线索;二是针对已知的“裸官”,通过制度设计防范其外逃。这些目的的实现,都取决于先行发现“裸官”。
201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有关情况,在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也要及时报告。
但如何让“裸官”现身还需思量。若“裸官”谎报或瞒报,可有办法核对?因为上下级官员的工作地点、生活区域往往不在一地,这使得上级官员想要核实下级官员报告的真伪,存在不少困难。在信息日益开放的当下,官员“欺上”较易,而“瞒下”很难。“规定”实施近两年,有多少官员主动申报了“裸官”情况?建议公开这些信息,让公众来监督和校验,这也是逼出“裸官”的有力途径。
有“裸官”的信息公开,才能校验官员信息申报的真伪,禁止“裸官”担任党政正职的制度,才不至于落空。
惩治“裸官”或可以邻为鉴
让“裸官”赔了夫人又折兵(图文无关)
俄罗斯清剿裸官:明年6月前清理自己海外资产
在那些民意已没那么容易被轻易代表的地方,贪官也就没那么容易高枕无忧。
把大笔财产乃至老婆孩子转移海外、独自留在国内发财的“裸官”们不知道会不会为俄罗斯的新做法胆寒——俄罗斯一项禁止公务员、国家官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拥有海外资产的法律草案12月21日在俄议会杜马一审获通过,尽管新法案被指责侵犯人权,俄杜马438名议员仅1人弃权、437人投票赞成,通过了该反腐败法修正案。
根据上述法律草案,俄罗斯各级公务员、国会议员、现役军人以及内务部、联邦司法系统、联邦毒品控制部门、调查委员会、检察官办公室和海关的雇员都将受新法约束,这些公务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均不得在海外拥有不动产、银行帐户和证券,除非证明海外账户的资金是用于公务活动、医疗或学术研究目的,方可按例外论处。
目前拥有海外资产的俄罗斯公务员,必须在2013年6月1日前清理自己的海外资产;未来即使是通过继承获得海外资产,也必须在产权生效一年内出售或转让有关财产。除此之外,那些离开国家岗位的人员在正式离职三年之内,也不能拥有海外资产。违反规定者,将被课以500万至1000万卢布罚款,或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内不得担任公职。
大多数俄罗斯人支持禁止国家官员在海外拥有任何资产,他们甚至建议采取更强硬的限制并对违规行为实施更严厉的惩罚。根据全俄民意研究中心(VTSIOM)9月份进行的民调,63%的俄罗斯人认为这样的法案可以帮助打击贪污腐败、减少资本外逃。不过受调查者也倾向于认为,要切断官员海外藏匿资产的通道并不容易,贪官总能找到方法绕过禁令。
民心所向,俄杜马在这项新法案上达成空前一致,法案由所有四个主要政党联合提出,负责宣读该法案的俄杜马制宪和国家建设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统一俄罗斯党议员雷萨科夫(Vyacheslav Lysakov)承认法案还有缺陷需要修正,但他强调,官员原则上不应拥有海外账户和资产,不允许“一条腿在俄罗斯,另一条腿伸到国外”。新法案二审和三审将在2013年进行。
普京重登总统宝座后,在俄罗斯发起大规模反腐风暴,近期包括前国防部长和前农业部长在内的多名高官纷纷落马。在该法案通过的前一天,普京公开表示他准备为那些帮助揭发在该国拥有不动产或开设账户的俄罗斯贪腐官员的外国政治家“颁发奖金”。
不过,俄总理梅德韦杰夫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似乎有些不同,他在早些时候曾声称,倾向于让政府官员简单地申报海外财产而不是更严厉的立法禁止。
根据本月初普京签发、2013年生效的另一项法律修正案,政府官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支出如果超过此前三年内收入总额时将面临法律调查,相关财务信息将在政府网站公布并交给媒体,怀疑非法购置的财产将被法院冻结,在申报财产中弄虚作假的官员则可能被开除甚至面临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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