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公示新院士候选名单,多位企业高管也榜上有名引发质疑(5月23日《北京晨报》)。
和近年官员参选院士饱受诟病一样,此次多位企业高管入围工程院士增选候选名单,同样引来拍砖无数。批评者的质疑与对待官员参评的态度如出一辙,指责这涉嫌权力裹挟下院士的官僚化和功利化。而这些批评,几乎均基于参选者身份的价值、道德判断。
然而,笔者以为,我们对院士评选的评判,不应过多着眼于参选者个人的身份,或者说,公众焦虑的,其实并非官员和企业高管这些人格化身份标签。真正值得担忧和关注的是,院士评选机制是否透明、公正,院士管理机制是否科学、合理。
任何人入选院士,应该均是基于他们杰出的科学成就和高尚的学术道德。这应是社会秉承的最基本常识。只要他们具备这些核心学术条件和其他章程性基本条件,在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评选机制下,人们均应有资格参选和当选,无论这个人的当下身份是大学教授还是企业高管。个人身份的影响因素,在此过程中,不应被过分前置和放大。
实际上,这些入围的企业高管,不少人是总工程师、总设计师,科技项目专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等,他们中有些人有深厚的学术背景,或者在工程科技方面做出过杰出贡献,其学术成就也许已足以问鼎院士。我们不能因为他们企业高管的“出身”,而不由分说地将其打入“道德的洼地”。这种“身份决定论”,是每个理性人均应摒弃的。
院士,象征着学术殿堂的最高桂冠,也是体制里的最高学术荣誉。虽然作为掌握专业知识有限的普通人,大众未必能一窥科学殿堂的高深和奥秘,然而,凭借基本的常识和理性,对于深居学术殿堂的院士们,公众有时也能得出一些基本的判断。
不久前,清华大学教授施一公落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却获选美国双院士一事引起热议;还有此前“烟草院士”虽被持续质疑,相关机构却称院士“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近年媒体曝光的院士增选过程中出现的虚报材料、拉票助选情况,也加深了公众的疑虑和不满。而在舆情波动的关键时候,管理机构缺乏与公众和媒体的良性互动和沟通,更使社会的疑虑不但未消解反而发酵、升级。
因此,对企业高管入围院士候选名单,公众不必过分纠结于其个人身份;而科学院、工程院等机构,则应将公众质疑视作互动契机,完善院士评选和管理机制,加大透明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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