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诈弹”:小成本构成的大挑战

航班“诈弹”:小成本构成的大挑战

继5月15日一男子先后6次拨打北京、西安等地机场电话,编造航班携弹信息,致深圳航空、东方航空、吉祥航空共5架次航班返航、备降或推迟起飞之后,仅隔1天,17日下午,又有一男子报警编造同样信息,结果导致北京、广州、重庆、深圳多地飞往上海的共11架航班延误、返航或者备降。这两次“诈弹”事件,共影响了16个架次航班,造成的损失以百万人民币计。

警方破获第一起“诈弹”案件用了一天多的时间,而破获第二起案件则只用了两个多小时。据警方消息,第一起“诈弹”事件的制造者是一个26岁的无业游民,在深圳无固定住址。报道援引警方的消息称,“经初步审讯,王某亮对编造虚假炸弹信息、电话威胁航班安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初步交代,其以前多次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打击处理,因而仇视社会,意图报复”。而第二起事件的制造者是43岁的江苏盐城人,“其为何针对航班散布虚假信息仍在调查中”。

26岁,老家内蒙古通辽市,游荡在广东,无业,无固定住址,租住出租屋……这样的生活景况,应该就是人们当下所谓的“屌丝”。并且,以其26岁的年纪就已经“多次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的纪录,也显见其不长的人生轨迹几乎都是在低谷运行的。这样的人,产生“仇视社会”的心理和“意图报复”的动机,一点也不奇怪。

当然,“屌丝”的社会地位卑微,同时也就意味着其人生的机会成本很小。而人生的机会成本小,其报复社会的行为成本也就相对不大。在住出租房和住班房的生存成本和生活差别没有拉开到足够大的距离时,班房的“入住率”就会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讲,提高报复社会者的行为成本,就不只是要提高破案率,或者说,甚至主要的还不在于提高破案率,而是要增加行为者的选择成本;而提高选择成本,就要增加除了出租房和班房以外的多种选择机会;人们面临的选择机会多了,人生的机会成本自然会增加,违法犯罪的成本自然就会陡生……

因此,那些所谓向“诈弹”制造者进行经济“索赔”的建议或司法诉求,丝毫也不会增加那些报复社会者的行为成本。对于一个租住在出租房的无业游民而言,你就是把他从头发梢到脚趾甲的所有地方都换算成钱,怕是也赔付不了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于万一。在此,航班“诈弹”的制造者,实际上是以其行为的小成本,构成了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大挑战。

航班“诈弹”的制造者,与前不久北京广渠路上随机袭击路人、近两年多地歹徒随机砍杀幼童的凶犯一样,其受害的客体不仅是“倒霉”的社会成员的人身安全,同时也更是那些看似置身事外的社会成员对公共安全的基本信心。并且,在一个极化的社会中,处在与“屌丝”相对一极的极端的人们,更易成为“小成本”报复行动的受害者。航班“诈弹”事件,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在一个极化社会中,往来坐飞机、入出写字楼、居住别墅区、出行高档车,所有这些,都可以表明一个人的身份。但是,实际上,这样的身份,往往成为极化社会中的一极象征,因而也就极易使这些物质和设施的使用者成为社会报复的对象。而处在不同极端的人的人生机会成本上的巨大差异,使得依法制裁小成本的社会报复,根本就不可能消除这种行为方式。

如何化解这种小成本构成的大挑战,绝不只是立法或司法界的责任。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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