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组织的黑洞(2)

中介组织的黑洞(2)

摘要:中介组织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常被称为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第三组织”。我省法律界人士认为,当前,中介组织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具有发现难、侦破难、处理难的特点,助长了从业人员的违法犯罪。

更严重的是,这种联系,会导致中介组织丧失其公正性,甚至匍匐在权力之下。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黄晓明在担任副县长时,曾在专题会议上讨论他弟弟黄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就利用了一份暗藏玄机的土地评估报告。这份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有错误、估价结果严重失实。黄晓明利用这份漏洞百出的土地评估报告,作出对他弟弟有利的决定。这些虚假材料证明,最后导致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345余万元。

事后,做这份土地评估报告的人员却解释,因为他很清楚事情的背景,不待“打招呼”,他就揣摩意思,做了这份报告,“否则就别想在这行混了”。

前段时间披露的秦皇岛西部垃圾焚烧厂环评也是如此。这一项目得以上马的重要依据,是一份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出具的长达数百页的环评报告。然而,这份环评报告中所附的100份公众意见调查表是伪造的。“查无此人”的有15人;有1人调查时已经死亡;离开村子多年的14人也“参与”了调查;虽然有 65份调查表与附近村民名字相符,但这些村民从未见过调查表。

当中介组织的公共权力被滥用异化后,背后自然是见不得人的权钱交易,而中介组织因为可以在程序上穿上“合法”的外衣,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隐蔽性。有业内人士透露,在建设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中,一些供应商、承包商与采购单位、监管机构人员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互相勾结,通过操纵招投标搞腐败交易。一些评估、鉴定、拍卖机构,甚至与律师、法官勾结,大肆弄虚作假。

警 堵住黑洞待重拳

韶关市食品总公司原总经理彭献桢因在改制中大肆侵吞国有资产被判刑。帮助彭献桢实施这一行为的,是韶关市新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原所长邓德雄,他收了6万元后,帮助彭侵吞474.94万元国有资产。最出格的是,这家公司有一间65.44平方米的门店,时值217.6万余元,新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给出的评估价仅为14331元,不到原价的1%。

大量案件表明,个别中介组织的违法行为不仅助长、掩盖腐败现象,而且造假行为直接影响政府决策,对国家正常管理秩序、市场竞争秩序造成损害,直接引发国有资产流失、安全生产隐患、豆腐渣工程等问题,使得反贪工作的难度、复杂程度大大增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提出: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推动公共部门以外的个人和团体,例如民间团体、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等,积极参与预防和打击腐败,提高公众对腐败的存在、根源、严重性及其所构成的威胁的认识。

这些年,中介组织效率低和垄断性,使得社会上要求中介组织和职能部门实质性“脱钩”的呼声越来越高。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脱钩的关键,是形改神也要改,中介组织要彻底斩断和相关部门的联系。但中介组织的很多人员包括法人代表是从部门转过来,往往维持明断暗不断的关系,各家保持着各家的“势力范围”,脱钩的本意大受影响。

此外,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中介组织的处罚,因为双方微妙的关系,往往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今年初,环保部网站公布一份通报,88家环评机构被处罚,其中不乏行内的“大牌”环评单位。然而,对这些机构的处罚仅是行业内批评,既没有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也没有人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有专家指出,规范中介组织,必须打破行政保护,根除行业垄断,让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真正彻底分离,对那些原先脱胎于政府部门的中介组织,要打破垄断,参与市场竞争。同时要严格管理中介组织的人员,把好执业资格关,从市场准入角度确保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业务和道德素质。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介组织违规经营或参与犯罪之惩处力度,对不合格的机构和人员应当坚决清除。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林跃勤:针对中介组织的违法行为,我们应采取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司法制裁相结合的组合拳,依据中介组织参与违规违法行为对国家、单位集体或者个人造成的损失情况,按照责任大小由负有责任的中介组织和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其中应该加大中介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赔偿比例,双管齐下,来解决中介组织的腐败难题,这样中介组织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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