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财政体制下,行政级别决定财政资源的分配,这会使政治中心城市更具优势,而经济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因为得不到足够多的财政支持而发展滞后。有一些城市其实没有足够的经济集聚效应,但因为行政级别高而变得过大,其发展离开财政供养难以持续。另外很多城市的经济集聚力量很强,但行政级别较低,行政和财政资源不能支撑城市发展的需要。
此外,一些地方盲目追求GDP,忽视城市综合发展,阻碍经济结构的升级,导致中国式的城市病。我国的城市、特别是大中型城市的管理水平大大落后于城镇化的要求,导致交通和环境污染日益恶化,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越来越不能满足居民需要。由于体制原因,服务业的发展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而文化娱乐体育事业更是远远落后于城镇化的进程。
以新型城镇化为支撑,系统设计改革战略
应从政府主导的城镇化逐步过渡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城镇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要实现以城镇化推进经济结构转型的重大战略目标,我们必须改革旧的、僵化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将城镇化作为一种改革战略,革除体制弊端,释放市场力量,充分实现城市的经济集聚效应。
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模式上,应从政府主导的城镇化逐步过渡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城镇化。政府主导的城镇化在执行过程中过于依赖行政力量,容易引起各种利益的冲突,严重时甚至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比如,过去在城镇化过程中屡见不鲜的强征农民土地、强拆住宅,可以通过市场化的公平高效的土地确权及流转制度来解决。再如,政府应从赶农民进城上楼、人为实现城镇化的目标,转变为给农民在城镇安居乐业提供制度便利和政策条件,使他们有意愿也有能力真正成为城市居民。
在新的发展时期,不应简单地把城镇化作为拉动内需、摆脱经济困境的短期政策措施。这是因为,人为地把人口聚集在城镇并不会自动拉动内需。反之,在经济增长强劲的时候,城市中的就业机会更多,难道还要人为地限制城镇化吗?要使城镇化真正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和持续发展所依赖的推动力,必须以城镇化为支撑,实施系统的经济体制和社会制度的改革。
第一,尽快打破二元体制,积极稳妥改革户籍制度,促进城乡居民自由、合理流动,为有条件进城工作的农村居民提供安居乐业的政策保障。
第二,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基础教育的均等化,落实流动儿童平等上学和高考的权利,这是实现“人的城镇化”的最基本条件。
第三,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的确权和流转,使农业现代化有规模经济的基础,让农民进城没有后顾之忧。
第四,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力争尽快建立覆盖全民的均等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居民和农村进城居民享受平等的社会保障服务。
第五,改革我国目前的行政区划制度,因地制宜、灵活安排城乡行政区划,以人口密度和经济活跃程度为主要标准,使城乡行政区划适应各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六,改革当前的财税体制,逐步改变以行政级别作为主要依据分配财政资源的做法,推动以市场手段筹集资金推动城镇化进程。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推行市政债的发行,使城市的发展逐步摆脱对行政体制的依赖,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七,大力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改变过去一味造城建楼、忽视城市软环境建设的做法,推动建立“人文城市”、“和谐城市”、“宜居城市”,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和生活环境。
第八,改革文化体育体制,为城市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创造宽松的制度环境。
只要我们把城镇化当作改革的核心战略,把市场规律作为城镇化进程中的基础力量,经济结构的问题将迎刃而解,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将水到渠成,城镇化将真正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动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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