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富泉:实行按常住人口再分配的更为完善的分税制,“让每一个处于平等地位的人获得平等的财政对待”(布坎南,1950)。这是市场经济公平正义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市场化改革和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举。财政政策是经济政策的核心,只有牵住财税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按“三步走”战略部署从承包式分税制,过渡到以常住人口再分配的规范完善的分税制上来,才能真正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比如,各省市区城镇化发展很不平衡,就与财税体制密切相关。现在沿海省域性城镇化已大多接近和达到70%的成熟期,主要就是由于在省级承包式分税制条件下,只要是在同一个省级财政体内,就不存在障碍人口流动的财政利益分割问题。但要推进全国城乡区域统筹的整体性城镇化,首先就得解决好2.65亿农民工外加抚养人口共约4亿人口进城的现实问题。如果仍是按财政供养人口再分配的承包式分税制,单凭户籍制度改革显然不可能达到新型城镇化的预期。比如,最彻底的户籍改革即取消户籍,仅以广东省东莞市(2011)为例,若将其外来“新莞人”包括抚养人口约995万人全部接纳落户,则将意味着该市185万户籍人口的人均可用财力下降84.34%。可见单一户籍改革的行政性措施势必导致“发展的贫困”,即经济越发达、接纳外来劳动力越多,地方政府的人均可用财力就越少。显然,这是沿海及城市经济发达区决不可以接受的,硬要推行则很可能宁肯发展慢些也不会接纳更多人口,那么推动农村人口转移市民化反而会严重阻碍人口城镇化即新型城镇化进程。因此,按常住人口分配地方财力与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市场经济通则,任何市场经济国家概莫能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理当如此。
记者:您的意思是不改变所谓的承包式分税制,就不可能顺利推进新型城镇化;只有实行按常住人口均衡地方财力的分税制,才是完善分税制和市场化改革的新突破,也才能推进新型城镇化和释放中国改革的最大红利?
张富泉:的确如此。改按国际惯例以常住人口分配地方财力,那么也就如同国际通常情况一样,人口在哪就业安置就能把财政公共服务带到哪里,农民进城既能创造财富把蛋糕做大,又能增加人口让蛋糕分得更多,还能带来消费增强经济拉动力。这样,沿海与城市经济发达区就会乐意接纳人口,中、西部内地人口有序迁徙的全国城乡区域统筹的新型城镇化即可顺利推进,也就圆了约4亿人口进城的“中国梦”!
对此,若从转变发展方式和扩大消费来看,按我国城镇人口消费(2005-2010)为乡村3.5倍计,增加4亿城镇人口则意味着全国消费在现有基数上翻番,仅消费品零售额每年就可增加20万亿元。加之在以往市场体制及运行机制缺位的情况下,进城打工者收入不能大量用于就业城市购房安置等长期性消费,致使巨大的消费资金转化为农村自建房等分散性投资的现象也将不复存在;再加上国家用于此种乱占滥建损坏耕地与环境的耕地整理与生态修复等必需的连带性投入,每年还可转化无序投资为长效消费共约10万个亿,这样加总起来仅消费一项每年就可增加30万亿元。由此而来,整个经济发展将进入消费为主动力的良性循环,经济发展方式将转上市场经济体制常态化运行的正轨,沿海城市地区将进一步成为产业与就业、人口与消费的集聚地,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等几大上亿人口级现代化城市群和一批千万级人口中心城市的崛起,将使我们的综合国力得到大大提升,整个改革产生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效益,即带给中国的巨大红利将不亚于再造一个沿海!
记者:看来改革承包式分税制,让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与运行机制发挥全能作用,就能释放中国改革的巨大红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请问您说的常住人口就是每年所统计的各省市区的人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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