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响】
案发后,李启红本人对“利用内幕交易信息炒股票”非常后悔,在分别接受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的调查时供认,她当时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对证券法缺乏了解,如果知道绝对不会这么做,后来是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她恳求司法机关看在她是自首的分上,希望得到从轻处理,她愿意将非法所得上交,也愿意接受罚金的处罚。
李启红的这一番话遭到网友的怒批,他们认为,堂堂市长以不了解证券法为自己开罪,“是不是太可笑了”。
和讯网友“三言小小”:“可笑,一个堂堂市长,被双规后,用一句‘不了解证券法 不知道会违法’来为自己开罪。这样的人是怎么当上市长的?那她为什么只把这些信息给自己家的人,她完全知道是违法行为,只是心存侥幸。一市之长,分管工作的基本法都不懂,是不是太可笑了。是啊,像她这样的领导,太忙了,忙工作、忙吃喝、忙应酬、忙赚钱,哪有时间学习。”
【启示与思考】
面对法庭的宣判11年的刑期,李启红判当庭痛哭:“想不到会判这么重。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我今天受到了法律制裁,我是有违党和组织过去对我的培养和教育。我今天是犯错了,但我身上还有很多好的品质,我永远是不会改变的,我已经十分后悔我自己的过错,我也十分痛恨我自己的过错,我一定会好好改造。”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李启红的权力之四路起于微寒:43岁前,14岁的她,是每天编织草帽的一名普通的藤草工艺社的童工,工作的地方在中山县石岐镇,此后,她当上了居委会主任,后任中山市妇联主席、该市市委组织部部长……就这样一步一步,她从社会底层登上市长之位。在众多的光环下,迷失了自己,如流星一般,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陨落,留给众人太多的思考,控制欲望,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绝不是一句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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