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督导机制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强化督导是重点。
一是加强跟踪督查。区爱卫办建立了环境卫生“周抽查、月巡查、季考评”制度,定期不定期深入农村、社区检查督导,对发现的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三种经营、乱停车辆等各类环境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下发督导通知单,促其限期整改,严格实行销号处理制和限时办结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督办事项处理情况列为责任单位当季考评排序内容。办事处爱卫办每周对重点部位、重要时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巡查,每月对辖区农村或社区进行一次检查排名。村或社区爱卫办每天对保洁员进行考勤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加强保洁员管理。区爱卫办每月对各办事处保洁员上岗情况、保洁效果随机抽查一次,将检查结果与办事处经费挂钩;办事处至少每周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每月对村或社区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排序;村或社区爱卫办工作人员,每天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巡查,结合保洁成效、保洁员出勤情况,严格实施奖惩激励政策。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了环境卫生热线电话、网络信箱、便民服务店等社会监督平台,同时聘请农村环境卫生协管员5名,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的管理、组织、宣传、督察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建言献策奖励制度,及时受理督办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处理群众困难事项175件,提供便民服务1000余次,营造了全员参与、全民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是加强考核激励。年初由区爱卫会与各办事处和20个爱卫会成员单位签订了环境卫生治理目标责任书,各办事处分别与行政村或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行政村或社区分别与辖区保洁人员、垃圾清运车辆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考评,兑现奖惩,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责任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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